淮阴区财政局“三个强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7.10.2014  20:08

    淮阴区财政局坚持建设法治财政的理念,将法治财政建设与财政科学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职工依法理财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次数不少于两次。制定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确保每名干部职工学法课时在40学时以上。制定新上岗人员岗前法律培训并组织考试制度,定期开展财政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培训新出台的相关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先后举办了《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将财经法规学习纳入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组织全区财政干部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不断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二是积极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先后开展了送政策进企业、下农村活动。先后开展惠民补贴政策、财政扶持企业政策等政策宣传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召开财政企业座谈会2次,将关系民生的财政政策及时传递给群众,将各种优惠扶持政策及时送到企业。 

   二、强化制度建设,构建法治财政建设保障。  

  一是按照“综合预算、真实合法、科学规范、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实施了部门综合预算,为保证部门预算的顺利实施,出台了《淮阴区区级部门预算财政局内部业务操作办法》,明确了职责,简化了收入解缴和资金拨付程序,形成了“扎口征收、按时缴库,规范操作、集中支付”的预算管理机制。 

  二是出台了《非税收入改革实施方案》、《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明确了全区非税收入的管理和监督职责,明确了有关部门的非税收入任务,建设实施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了科学合理的征收模式,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三是出台了《淮阴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淮阴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从管理机构、产权登记、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评估等十个方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出租、出借、对外担保和处置等行为。 

  四是出台了《淮阴区财政局财政资金存储和调度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合理分工、相互制约、精简高效的要求,对全区财政的账户进行清理整顿,构建了科学、合理、高效的拨款程序。加强了与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在金融机构预留财政支付拨款印鉴,对500万元以上的大额拨款实行电子鉴别印鉴真伪和电话查询后付款双保险,确保资金拨付安全。 

   三、强化财政监管,彰显依法行政成效。  

  一是成立了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了财政监督工作制度、内部监督考核制度、财政检查聘用专业人员管理制度、财政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将重大专项支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纳入年度检查计划,不断加大了重大专项资金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明确执法职责、依据、程序和流程,及时更新调整内部机构职能及相应的性质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将财政管理和执法的责任心转化为责任制,形成了与财政管理职权相对应的责任机制,确保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到财政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在具体的行政执法时,均同时派出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并定期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合格后方可申领新的执法证件。 

  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流程,实行限时办结制,实行行政审批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执法案卷开展自查、互查,并对结果组织评审,总结成果,不足的及时改正。积极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将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涉及教育、医疗、社保、“三农”等民生的重大财政政策予以公开,同时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各单位委派会计定期公开财务状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落实各项财政工作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