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全面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
国务院“约法三章”出台以来,江苏省财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创新管理为手段,以推进公开为驱动,确保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一是构建可靠管用的制度体系。 2013年以来,省财政对现行公务支出相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中央最新精神进行调整与修改,陆续出台了省级机关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省直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投资管理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与监管。
二是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中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在预算编制中,严格审核与把关。除经批准的续建工程外,一律不安排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经费,维修改造项目经费按规定报批。在从2008年起省级“三公”经费预算零增长、2014年对省级部门预算专项支出中用于“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方面的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基础上,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强化财政预算编制系统、财政工资统发系统与机构编制部门编制实名制系统的人员信息比对,对未经核编的人员一律不安排经费,严防“吃空饷”。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将“约法三章”要求落到实处。2013年以来,全省“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执行数大幅下降。对经批准实施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标准和工程消耗定额,严禁超标准装修。强化财政监督,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部门预决算检查、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管理检查中特别关注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深化预决算公开。 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执行“约法三章”的自觉性,主动接受监督。2014年,省级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省级财政及各部门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公开至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要求市县在2015年之前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