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下达3.27亿元新能源汽车补贴

03.08.2015  11:5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江苏省作为长三角地区2015年必须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为此,2015年江苏省财政将老旧机动车淘汰省补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到1.5倍,并按照全省计划基本淘汰33.89万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上半年已下达省补资金5.53亿元。

  2015年上半年,江苏省财政下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3.27亿元,对南京等6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2014年年底前推广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与此同时,省财政厅还制定并印发了《2015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将新能源汽车省级财政补贴范围扩大到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