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士灵:边办案,边思考

11.09.2016  11:37

 

  我经常说,别人是学而优则仕,我是律而优则言。在我10多年的履职经历中,很多提案都是来自于办案,在案件中打捞被淹没的声音。

  2012年,我在一起涉及街道办事处的案件中发现,当时街道办的重心是完成上级交办的拆迁任务和名目繁多的经济维稳指标,工作人员长期处于疲于奔命的工作状态,无暇顾及社会民生等问题。另外,街道办事处的大多数工作人员属于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他们往往设法弄钱以解“无米之炊”。

  2013年4月,我在案件办理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江苏省政协提交了《关于尽快使街道办事处工作重心理性回归,营造发展和谐环境的建议》,建议减少对街道办事处的各类经济考核指标,使其职能回归到关注实施社会建设上来。同时,尽量解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身份问题,使他们无后顾之忧,形成精简高效的街道办事处服务运行模式。

  这份建议很快得到时任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的批转落实。当年5月,徐州市对主城区实施了新一轮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和强化街道办事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剥离和弱化经济管理职能。配套实施街道部门预决算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街道各类资源有效整合、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作为从事律师职业的政协委员,每次立案、会见、出庭都是对司法机关工作作风和司法公正的深入调研。这几年,我的很多提案也都与司法机关、司法公正有关。

  2013年,我提交了《解决当前涉法信访居高不下问题的建议》,建议法院调整考核目标,不该盲目追求案件高调解率和低上诉、低申诉率。

  2014年,针对基层法院在案件实体存有较大争议时先行向上级法院汇报的内部制度,我提出了法院应当谨慎适用案件请示汇报制度的建议: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应仅限于业务指导,废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案件改判率的零追求价值观念,充分保障一审法院独立审理案件的权利。

  2016年初,我把目光瞄准了庭审中的程序公正,提出了《建议法院审理案件在重视实体公正同时更要确保程序公正》的建议。今年5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了回复,着手从提高法官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程序公正理念、积极稳妥推进员额制改革等方面予以改进。

  不否认,我的有些提案很尖锐,但履职以来我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都很顺畅愉快。原因就在于,我写提案都是基于善意,坚持讲真话。善意是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前提和基础;讲真话,是要让提案真正成为政府决策的参考。这些年,我的提案先后12次被市、区政协评为优秀提案,9份提案被省有关领导批转落实。(口述 谢士灵 整理 王成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