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2016年起调整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和征收比例

22.01.2016  10:41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依据成本调查结果,对我省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即自2016年1月1日起,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30-50元/平方米,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定额标准,其中苏北地区为30元/平方米,苏中地区为40元/平方米,苏南地区为50元/平方米。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加收40%的耕地开垦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由用地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缴纳耕地开垦费的10%,另90%部分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委托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