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调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28.01.2015  15:44

   中国江苏网1月28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我市近期将对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调整提高。

  据了解,此次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有两个亮点:一是伤残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近20%,二是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和60周岁农村籍退休老兵也列入增长机制。本次补助标准从2014年10月起正式实行,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则从本月起开始发放。残疾军人、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以及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都在调整范围内。此次调整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

  随着春节临近,除了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市民政部门还筹措11万元慰问金,对全市特困、有特别重大贡献、患有重大疾病、伤残等优抚对象上门走访慰问。(记者 叶列 通讯员 马晓光)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