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情短信上了检察微信公众号

10.11.2014  17:25

      苏州吴中:建立探询案件内部监督制度防止说情干扰

  “陈检:侄子仲飞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已提请贵院批准逮捕,烦请陈检多多关照!”一条说情短信将忙碌的工作打断,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志新有些无奈,随即将短信截图,转发至该院在“吴中检察”微信服务号上搭建的“探询案件内部监督平台”。

  “经常会遇到此类情况,有打探案件办理进程的,有为犯罪嫌疑人说情的,给执法办案带来了很大困扰。”吴中区检察院检察长陈飞对本报记者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 会明确指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探询案件内部监督制度’是我院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 权的一项重要举措。

  与过去的“说情请示报告制度”不同,该院推行的“探询案件内部监督制度”主要针对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规 定凡遇到探询案件的,被探询者不必鉴别是否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一律通过“探询案件内部监督平台”向纪检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探询内容及被探询者答复, 借助微信平台优势,只需将短信内容截屏、复制或简单填写相关事项即可快速完成报告。纪检组收到报告后,先进行备案,再通过调取案件法律文书、讯问案件当事 人等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对是否公正办理案件进行审核,同时做好涉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档”。对违反该制度的检察人员,将依据检察纪律的有关规 定处理。

  该院侦监科助理检察官莫修龙是仲飞涉嫌故意伤害案的承办人。他在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后,认为 现有证据能够证明仲飞涉嫌故意伤害罪,并造成被害人重伤,且未取得被害人谅解,建议对其批准逮捕。10月27日,该院对犯罪嫌疑人仲飞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莫修龙告诉记者,在办理此案过程中他并没有受到案外因素的影响,是基于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作出的独立判断。

  “我们并不知晓探询者背后的隐情,而将探询情形上报,使案件在一定范围内处于半公开状态,让领导干部及时接受监督,对检察人员也是一种保护。”陈飞说。据统计,该项制度推行以来,该院纪检组已收到了7件主动上报的探询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