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时擅自离岗,黄色警告!

04.04.2015  12:04

  “我平时爱好踢球,可没想到,今年吃的第一张‘黄牌’不是在球场上,而是在办案中。”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局干警小李有些惭愧地说。

  3月24日早上9点,小李对一起渎职案件的证人进行询问时,临时有事出去了20分钟,只有同事单独留在询问室里。当部门内勤人员通过远程摄像头看到室内只有一名干警,立刻报告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局局长时敬人。时敬人立即给小李打电话,向他发出“黄色警告”,并宣布此份询问笔录无效。接到电话的小李赶回询问室对证人重新做完笔录后,认真准备了一份整改报告,并主动向领导承认错误。整个过程,从发现瑕疵到补救,只用了不到一上午的时间。

  “为贯彻上级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们在年初就对在办和已结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督查,发现了程序和文书制作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督促承办人进行整改。这种做法虽然提升了办案的规范化水平,但也只限于事后监督。为此,我院建立了‘三员质控、三色预警’的办案质效防控体系,将案件办理置于全程监控之下,力求案件质效防控不留死角。”时敬人介绍说。

  所谓“三员”,就是流程巡流员、案件预查员、质量评查员。流程巡流员由部门内勤担任,每天对当日网上业务办理活动是否规范进行审核,并不定时调取办案同步录音录像,一旦发现问题立刻上报。案件预查员则由办案经验足、理论功底深的业务“老手”担任,在侦查终结前对案件的法律文书、事实认定、证据等进行预告审查,掌握案件是否可以提请审查决定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大权”。在案件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由业务管理部门干警组成的质量评查员,结合起诉、判决情况对案件从实体到程序进行“成品质检”,检测移送起诉的事实是否被法院判决认可,证据是否均被法院判决采信。这样,所有职务犯罪侦查案件从初查立项到案件判决,可以说,承办人的一举一动全部被纳入监督视线。

  发现快,补救要更快。这些瑕疵问题一旦反馈到“质量总监”时敬人手中,他将根据严重程度,把问题分成“蓝、黄、红”三个等级,并迅速分流“返修”。蓝色问题是指存在轻微瑕疵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承办人需要在短期内立刻纠正;黄色问题是指司法理念不正确、司法行为不规范等尚未造成严重结果,但可能影响办案质效的问题,他将约谈承办人,督促其在近期整改并形成反馈意见;红色问题是指办案过程中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分管副检察长直接对承办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对这类问题进行长期整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将即时记入承办人司法档案,并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挂钩。

  “自建立办案质效防控体系以来,已经审查职务犯罪案件10起,评查卷宗68册。纠正不规范法律文书5份,分别发出蓝色警告9个、黄色警告2个,收到整改报告16份,回复率和整改率均为100%。”该院检察长何建明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