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绘蓝天志在公益

22.03.2016  08:47

  “以法律允许的方式,竭力争取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实现!”这是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春磊的座右铭。平时话语不多的他,在法庭上却判若两人,思维细致缜密,组织语言条理清楚,以细节展示着他的睿智与专业。

  15年前初出茅庐的周春磊还有些青涩,一件医疗纠纷案件摆在了他的面前。这个案子他事先听说过,相关领导也曾调解处理过,然而却还是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其他同行那里,这是一个烫手山芋,没人愿意接。然而他对案件进行了前期了解后,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心态接了下来。接下来的时间是枯燥与单调的,图书馆与书店成了他每天都要去的地方,从事实里寻线索、法律中找依据、医学角度探究竟。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由于他证据材料准备充分翔实,法律运用准确恰当,在法院的公正审判下,当事人讨回了公道,而这一诉讼也由此成为当年度的经典案例。

  有道是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十几年来,周春磊以其对于律师事业的热爱执著、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勤勉好学的进取精神以及严于律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客户的一个个点赞。同时,在他与合伙人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蓝之天律师事务所“尚德崇法,诚绘蓝天”的办所理念,对引导社会价值取向,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贡献了自己应尽的力量。

  管子曰: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在周春磊看来,“”是做人之本,是律师的必备职业操守;“”则是工作态度,是律师应主动作为的敬业精神。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他始终是诚心实意、推诚布公,随着办案经验的积累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其业界知名度越来越高。

  有一年,他受原平江区司法局指派,受理了一起两名学龄儿童不能正常入学接受教育的案子。他了解到两个孩子自幼父母离婚,监护权归父亲,而他们的父亲却抱着“只要学好一门手艺就能有饭吃”的思想,百般阻挠两个子女正常入学。于是他便从取消父亲对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入手来办理这起案件,最终成功将两个孩子改由母亲作为监护人。尽管两个孩子也能够像同龄人一样来到校园开启金色的童年,但是此时的周春磊心里不是轻松,而是一份沉重,因为这个母亲经济上也有困难,于是他决定对两个孩子实施捐助。也就是从这一件事开始,他认为律师更需要担当起一份社会责任,而服务社会公益事业,也成了他所带领的律师事务所的一大特色。

  在周春磊的带动下,他与其团队专门成立了公益与发展委员会,并设有公益基金,鼓励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咨询、公益诉讼、光彩事业等公益活动。此外,他们还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合作成立“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与多个公安分局和社区实现地方共建,义务为地方提供法律服务,推动社会治理;他们还到安徽一所小学设立“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站”,送给希望小学的孩子们200多套新校服的同时,又开设普法“微课堂”,让留守儿童们感受到蓝天下的至爱。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