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统一“9·18”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28.08.2015 09:3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确定从今年起每年9月18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全省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活动的组织实施由省民防局负责。
2015年9月18日是全省首个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日,为保证试鸣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成立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统一下达防空警报试鸣指令,各市、县(市)同时鸣放防空警报。
二、警报鸣放的时间与信号:10时整至10时03分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10时08分至10时11分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10时16分至10时19分鸣放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市、县(市、区)民防部门将组织防空疏散演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江苏省民防局
2015年8月28日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8.08.201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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