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7县市区试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要做十件事

26.08.2017  20:22

  交汇点讯 省政府25日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同步出台《实施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南京市建邺区、无锡市滨湖区、徐州市新沂市、常州市天宁区、苏州工业园区、南通市如皋市、宿迁市沭阳县纳入国家试点地区。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我省的总体安排概括为“1510”,即上述地区通过1年时间建立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完成标准的实施应用,实现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的“五全”目标,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江苏样本,使其成为江苏政务公开的响亮品牌。

  试点过程中将重点推进10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基层权责清单的统一规范,在行政权力事项已实现“三级四同”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清单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基层公共服务清单规范化标准化,梳理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公共服务事项,列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

  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各环节政府信息,进行标准化指引;

  制定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并将其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

  建立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制度规范,做到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打造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建设集约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网站,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智能搜索功能,搭建统一的群众建言投诉互动渠道;

  整合建设统一的政务发布移动客户端,集中力量做优做强江苏政务公开主帐号,打造省市一体化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体验区,为居民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和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建设,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建立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提供浏览、查询、下载等基本服务,满足公众和企业对政府数据的“知情权”和“使用权”,加快推动政务公开由信息公开、服务公开向数据公开跨越;

  建立政务公开统一监督考核平台,各试点单位先行建设县级统一的在线监督平台,全省适时推进省市县三级一体化在线监督平台建设。

  “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试点工作与正在推进的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紧密结合,强化政务公开与各项改革系统集成、衔接配套。”省政府副秘书长方伟表示,通过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实施意见》将10项重点工作细化量化为12类39个子项,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指导单位和完成时间。

  交汇点记者 黄伟 实习生 许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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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