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加大诉讼风险提示工作 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

07.11.2014  23:04

  中国江苏网11月7日讯(通讯员 殷芹 周立虎 记者 米格)记者今日从江苏阜宁法院获悉,该院积极加大诉讼风险提示工作,今年已经制作风险告知书780余件,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随着民间集资借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持续增长,相当部分案件存在被告下落不明、资产严重恶化的情况,直接导致案件诉讼周期延长、无可供执行财产等不利于权利人实现债权的局面。

  据介绍,到阜宁法院起诉的案件普遍诉讼标的额较大、被告负债数额巨大,而起诉人情绪急切,忽视了案件本身存在的风险,动辄花费大笔代理费、诉讼费,将希望完全寄予法院,一旦权利不能实现,受各种因素影响,往往对法院和法官产生质疑甚至对立。在此情况下,该院在立案审查中加大诉讼(执行)风险评估,主动向起诉人提示诉讼(执行)风险,使起诉人充分了解诉讼(执行)风险。

  记者了解到,该院立案一庭在保障起诉人诉权的同时,对案件本身的诉讼和执行风险进行评估,密切注意以同一单位或个人为被告的关联案件的情况,将案件的诉讼和执行风险逐案形成书面告知书,向起诉人本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提示,能够使起诉人对司法手段有更为清醒的认识,综合评判起诉必要性和可能的后果,从而决定是否起诉,即便起诉也更为理解和支持法院和法官的工作,仅今年就已经制作风险告知书780余件,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