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谁来监管征信公司的信用?

15.01.2015  15:10

  无信不立,发展征信业就是为了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然而,随着个人征信“开闸”,特别是几家互联网公司加入,人们不免担心个人征信数据的泄露危险。连号称“管理严格”的银行都屡屡失信、公然贩卖个人信息,那么征信公司的信用到底该由谁来监管?

  在当今网络时代,数据即信用,信用即财富。当个人在社交网站上的在线状态、交易记录、消费水平乃至朋友圈发文内容都成为互联网征信的数据来源时,可以说每个消费者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面临信息被出售、隐私被侵犯的风险。如何确定征信数据的边界,如何在保护个人隐私和满足征信企业的数据使用中取得平衡,是发展个人征信必须面临的首要问题。

  人们的担忧并非没有理由。从腾讯与360的“3Q大战”,到淘宝和微信的互相屏蔽,再到新浪微博禁推微信公众号,过去几年里,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厮杀”连连,消费者频频沦为绑在“战车”上的竞争筹码。个人征信领域的互联网商战可能也会非常激烈,而消费者权益只会显得越发脆弱。严格监管,并不是扼杀民营企业的创新,而是更好地规范市场,推动个人征信业有序发展。试想,如果连自身都不诚信,这样的企业出具的征信报告何来公信力?

  正人先须正己。没有消费者的授权和信任,即便拥有再海量的数据、再先进的技术,都很难成为个人征信行业的领军企业。企业固然要努力做好内部管理,确保合法合规获得个人征信数据。但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外部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和严格的监管,才能克服其一味追求利润的“魔咒”。

  万事开头难。刚起步的事情,也不宜过于求全责备。还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按照市场化的方向,把放开个人征信向前推进。同时保持冷静的头脑,抓紧做好相关的法律和监管完善工作。真正做到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才会跃上一个新台阶。(记者刘铮、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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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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