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环评报告“涉密”涉的是哪门子密
一个月被投诉200多次、环保部点名批评,仍然无法缓解深圳下坪垃圾场的恶臭问题。与垃圾场博弈多年不见成果,日前,居民将垃圾场的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深圳市城管局告上法庭,申请公开垃圾场建设的环评报告,但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垃圾场环评报告涉密,不宜公开。(11月23日新华网)
事实上,随着城市版图的扩张和生活垃圾的爆发式增长,曾被授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示范工程”的深圳下坪垃圾场已经“不堪重负”,曾经的“模范”成了居民眼中的“罪犯”。据环保部发布的9月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显示,下坪垃圾场每天约1600吨到1800吨渗滤液未经处理便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此,主管部门虽多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予以罚款,但仍不见好转,甚至有居民表示“半夜会被臭醒”。
众所周知,环评报告,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环保法》及环保部出台的相关文件都要求环评报告书须全文公开。理应全文公开的环评报告为何涉密?“脱密审查”为何迟迟没有结果?更令人诧异的是,下坪垃圾场二期项目至今未通过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的整体竣工环保验收,但却已经投入运行2年。为何环保整体验收尚未通过就已投入运营?
在“公开诉求”的质疑中,深圳市人居委以“垃圾场环评报告涉密”为由拒绝公开环评报告书,有敷衍搪塞的嫌疑,且与深圳市城管局互“踢皮球”,其中猫腻可谓欲盖弥彰,此举与“此处无银三百两”如出一辙。这不仅反映出深圳市人居委的不作为、乱作为,更在相互推诿中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概而言之,莫把“涉密”异化为“遮羞布”。对于群众的质疑,相关部门理应主动作为,公开环评报告书,用更为真诚的态度去平息民怨,用更加真实的信息去回应质疑,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还要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只有相关部门以公众利益为先,不做相关企业护短遮羞的“帮凶”,才能真正打消群众的质疑。
做到这些,还需政府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对有意不执行公开制度和执行过于敷衍、拖沓、效率低下的政府机关的相关负责人应严肃问责,不断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水平。郑端端
原标题:评论:环评报告“涉密”涉的是哪门子密
稿源:中新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