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跟踪回访 赣榆检察刑事和解"四无"成效显著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以刑事和解为有力抓手,积极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减缓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经过司法实践,该项工作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已初步显现。所办理的和解案件实现“四无”,即无犯罪人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无因对刑事和解不服而与被害人再次产生冲突,无被害人因权益保护不到位而进行刑事自诉,无因对刑事和解不服而进行申诉、上访。
工作中,注重风险评估。对刑事和解的案件,该院承办人员及部门负责人都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最大限度地降低不捕决定的风险,避免引发涉检上访。若当事人对不捕而和解的处理结果仍不理解,有上访申诉危险,则邀请控申部门提前介入,参与讨论并及时备案。在对达成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前,严格进行风险预警评估,进行实时掌控,提早发现风险、提早拟定对策、提早解决问题,对案件存在的显性风险、潜在风险以及可能的诱发风险全面预测,消除不稳定因素。同时,加大对刑事和解工作的正面宣传,让全社会感受到检察机关进行刑事和解修复社会关系的公平、公正性和执法办案的人性化、科学化。一方面加大社会舆论的引导,通过双方当事人、亲戚朋友及各自所在的单位或村委会宣传检察机关刑事和解的公开公正,另一方面,撰写刑事和解成功的案例在公开刊物发表或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对刑事和解的效果进行正确的引导。近年来,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江苏检察机关网站以及江苏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对该院和解成功案例进行宣传,使刑事和解工作实现了其应有的价值和最大化的正面引导宣传效果。
同时,注重跟踪回访。当事人刑事和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并不意味着双方矛盾的消除,犯罪嫌疑人因不捕、不诉得以释放后,原先签订和履行和解协议的环境已经改变,要进行跟踪监督,对不捕的实际效果定期考察,确保刑事和解工作取得实效。该院以跟踪回访、帮教为抓手,对刑事和解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建立回访联络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和回访工作。为此,充分发挥检察室的作用,配合司法机关、派出所,重点对风险评估预警级别高和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生活状态进行了解、走访,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社区成立帮教小组,制定帮教措施,共同开展帮教工作,确保刑事和解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被害人进行回访,了解被害人受到的伤害是否恢复,生活上是否还有困难;同时,深入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辖区派出所、所在单位、社区、乡村及周边群众,了解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和睦关系是否恢复及对刑事和解政策的评价。对于实行刑事和解的每一件案件进行立档管理,实行动态管理。通过立档管理提高了案件刑事和解的规范和质量,使司法办案水平在刑事和解过程中不断提高。(孙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