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半斤白酒还敢无证驾车 聋哑男闯祸被判拘役四个月
26.11.2014 15:57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11月26日讯 武进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聋哑人危险驾驶案件,聋哑人朱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安徽人朱某今年三十五岁,自幼就是聋哑人,在聋哑学校上学到三年级,因身体残疾他一直无正当职业,还曾因犯拐骗儿童罪,于2009年被安徽某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这几年,朱某来到常州,暂住在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在一家物流公司做装卸工,物流公司有一辆轿车,平时车钥匙就放在门卫处保管,朱某有时候也拿了钥匙开车出去。
今年7月的一天晚上,朱某与老乡开着这辆“公车”相约去烧烤摊吃夜宵。凌晨1点,喝了5两白酒醉醺醺的朱某准备回物流公司休息,当车行驶至武进区邹区镇东方大道某火锅店门口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相撞,电动三轮车又将停在路边一辆小轿车也给撞了,导致三辆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迅速到现场处理,认定朱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且查明朱某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交警在处理事故的同时还发现朱某满身酒气,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后经抽取血样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0.2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案发后,被告人朱某主动赔偿了电动三轮车主人民币3000元、赔偿了小汽车主人民币1500元。
武进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朱某有前科,应从重处罚,但其系又聋又哑的人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做出了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的判决。
编辑: 廉昕朦、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6.11.201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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