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软件上线试运行

15.07.2016  03:3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委(局)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研发了“双公示”软件,并要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后7日内要在门户网站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后2日内向省信用中心报送相关数据。目前该软件已于7月12日在我委(局)门户网站上试运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许可决定书文号、许可决定日期、许可项目名称、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等20项内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事由、处罚依据、案件名称、处罚类别、行政相对人名称等24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