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

16.11.2014  11:46

  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⑤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贯彻中央要求,根据我省法治建设新实践,进一步明确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守法。

  徒法不足以自行。所有的法律最终要通过每个个体去完成和履行。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推动全民守法,实现依法治国,必须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内化于人心,外化于人们的行为,使守法成为一种行为规范、一种生活方式。

  全民守法要求领导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法治江苏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群众才能信法。要在全社会牢固确立法治信仰,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表率作用,认认真真讲法治、老老实实抓法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全民守法要求培养法治精神。就个人而言,法治精神的养成,首先体现在知法懂法上。四中全会把“法制宣传教育”明确为“法治宣传教育”,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将更加强调普治融合,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要通过普法宣传、司法引导、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加强诚信江苏建设等途径,促进公民树立尊重法律的法治意识,培养公民法律优先的法治思维。让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会观察和判断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是否合法,会思考如何以法治方式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法治精神的养成,更体现在守法用法上。全民守法的核心就是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使自己的全部活动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历史上的中国老百姓不信法治信人治。时代发展到今天,依法治国进程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作为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公民,需要树立尊重法律规则的理念,在遭遇纠纷、利益损失时,应首选法律途径。这种尊重法律规则的习惯是现代公民的必备素质,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依靠力量。

  一个有活力的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全民守法的社会。推动我省全民守法工作进程,必须通过多种途径让法治精神逐渐浸润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浓厚氛围,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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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