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为巾帼梦插上腾飞翅膀
十八届四中全会勾勒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蓝图,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从今天开始,我们会把法治当成一种信仰;从今天开始,我们踏上建设法治中国的康庄大道。
法治是通向文明的必由之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的良好的法律。”在人类历史上,社会的每一次跨越式发展,都离不开法治力量的支撑,妇女解放的每一个前进的脚印,也都绕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当今中国,已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各部门行政规章在内的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如同一棵大树,主干已经巍然屹立,逐渐枝繁叶茂,将会更加生机盎然,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最坚实可靠的庇护。
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法治中国是实现巾帼梦的制度保障。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下,面对妇女儿童的新期待新要求,我们还要清醒地意识到,我国妇女维权工作的成就令人鼓舞,但仍然存在需要继续完善和细化的空间,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例如妇女参政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屡禁不止,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面临挑战,性侵儿童案件频见报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题中之义必然包括适应妇女儿童发展需求的变化,创新推动我国促进男女平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启我国妇女人权法律保障新的历史起点。
法令行则国治,这道理,亘古不变。一个富强民主的国家,一定是个法治的国家;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一定是个性别平等的社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由五个体系集成的法治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依法治国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制定接地气、行得通、真管用的法律,使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更公正、更合理、更精细,让公平正义变成每一个人都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做法、成效、氛围,让广大妇女平等分享改革红利,享受免于歧视的公平,让法治为巾帼梦插上腾飞翅膀,呈现“男女并驾,如日方东”的绚烂景象。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这共识,颠扑不破。法治中国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鲜活的实践,越来越多的妇女在具体工作中努力依法办事,越来越多的妇女懂得法律是维护权利的有力武器,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运用法律解决遇到的矛盾。在权利意识空前高涨、利益格局日益多元的背景下,随着法律由静态文字变成活的现实,越来越多的妇女通过具体判决得到公正的对待,越来越多的妇女坚定了对法律的信念,不断地从法治建设中汲取力量,对法律的至高无上存有敬畏心理,将法治信仰融化进血液,镌刻于心头,变成切实行动,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这个丹桂飘香的金秋,迎着法治中国的曙光,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强力推动下,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的背景下,依法治国将激发中国发展潜力,巾帼力量将有一个持久的释放,法治的光芒将照进现实,照亮每一颗心灵,辉耀我们伟大祖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