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认真做好规范网络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06.11.2014 11:3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网络社团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扬州市民政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社团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网络社团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规范。
网络社团是网友基于相似的目的、兴趣爱好或其他原因,在互联网上通过拥有虚拟空间,如BBS、QQ群、微博、微信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共同开展活动的网络组织。通知要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按照自身的管理职责,依法做好网络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发挥网络社团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网络社团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得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网络社团登记应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其吸收的会员会员须为实名,且必须在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地域内,不得跨地域发展会员。
通知明确网络社团中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到各级民政部门进行直接登记手续;符合备案条件的社区网络社团,须进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展活动。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网络社团应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依据国家对社团的有关管理要求,按照本团体的章程开展活动,不得超范围、超地域开展活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应与网络信息管理、信息安全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网络社团的监管,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理工作,对网络社团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查处。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6.11.2014 11:38
故
事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