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行政拘留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第一人
2015年,南京正式实施全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虽然南京警方事前联合街道、社区、媒体做了大量宣传工作,但元旦首日,南京市浦口区仍然有5位市民被请进了派出所,还有一名拒不服从民警劝告,执意违反禁放规定的市民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
拒不听从劝阻男子成全市被治安拘留第一人
2015年1月1日零时钟声刚刚敲过,之前还零星响起的鞭炮声戛然而止。但仅仅三分钟后,鞭炮声再次响起,浦口警方珠江派出所也同时接到社区网格化禁放巡防队员的报警,称在某酒店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即出警至现场,当事人张某表示羊年是他的财神年,一定要燃放烟花旺一把。酒店保安和网格化巡防员已对其进行劝阻,而张某仍执意燃放。民警对其再次劝阻,当事人态度恶劣不听劝阻,还继续试图要点燃剩下的烟花。于是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在派出所内张某还对民警恶语相向,进行威胁,按照相关规定,警方对其处以五天的治安拘留。张某也成为全市禁放首日被拘留的第一人。
四位违规燃放烟花的市民均被处以500元罚款
元旦零时三十分左右,浦口区珠江派出所辖区内某KTV门口又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出警至现场发现系三名年轻男子在聚会后燃放了事先购置的烟花爆竹。当民警问及三人是否知晓禁放规定时,三名男子均明确表示知道,但三人因为被跨年迎新的气氛感染,因没看到警察,便抱着侥幸心理,开始燃放。因为三名男子在民警赶到后,立即将剩余没有燃放的烟花主动上交,并表示悔意,情节相对较轻,警方按照规定对三人各处500元罚款。同日下午14时许,在同样属于禁放区域的泰山街道,市民周某因当日亲家上门提亲,为了喜庆,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放了几串鞭炮。民警在对其进行了教育后,周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接受了500元的治安处罚。
市民应理解 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2015年1月1日起,南京市实行新修的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在禁放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这其实是从市民安全、环境保护、噪音污染等各层面的利民惠民之举,市民要给予理解和支持。
南京警方之前也通过向居民发放一封信、张贴禁燃标识以及开展拒放烟花爆竹万人签名等活动,向市民广而告之。为此,南京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庆祝节日、喜事等的方式多种多样,我们提倡安全、文明、环保的庆贺方式,我们共同争树文明新风尚。
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将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南京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