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警方核查街头乞讨儿童:多由亲属甚至父母带领

15.05.2015  19:25

  今年以来,南通崇川警方多次接到市民通过电话、微博、微信报警,称“某某地点、某某人正带着儿童乞讨,怀疑孩子是被拐卖的”,但警方的调查结果却与善良人们的预想截然不同。

  今年1至4月,崇川警方共接到乞讨类警情69起,主要有三种情形:纠缠乞讨、诈骗乞讨和儿童乞讨。其中,儿童乞讨38起,占乞讨类总警情的55%,多数报警内容怀疑儿童是被拐骗来的。

  38起儿童乞讨警情中,崇川警方出警却未找到乞讨儿童的有23起。分析原因,或是乞讨儿童处于流动状态难以查寻,或是带儿童乞讨者发现有人报警故意躲避。

  找到乞讨儿童的警情有15起。这些乞讨儿童,小的只有数月大,大的也只有10岁左右,大多来自贫困的西部地区。崇川警方通过身份证查证,再与当地派出所查实后发现,“无一例是拐骗儿童,均为亲属带儿童上街乞讨”。街头未成年人乞讨,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此前,公安部多次声明,广大群众如果发现有虐待、组织、强迫、利用未成年人街头乞讨嫌疑的,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认真核查、依法严厉打击。但面对现实问题,警方在执法中也遭遇尴尬。

  崇川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是接到有虐待、组织、强迫、利用未成年人街头乞讨嫌疑报警的,警方都会及时出警,认真核查,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和疑似被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要控制犯罪嫌疑人,解救未成年人,“但对亲属带儿童乞讨的,却缺乏有效管理方式”。

  今年初,崇川警方接到热心市民报警:一妇女带着四五岁的孩子在乞讨,“怀疑孩子是被拐卖的”。然而,据警方查实,这名年龄不到50岁的妇女竟是孩子的奶奶。警方核实其身份后,对其进行了训诫、警告。谁知,“第二天,这对祖孙又出现在了南大街”。

  警方介绍,事实上,经过多轮打拐行动,通过致残小孩博得同情带出来乞讨并不是最主要的拐卖方式和途径。相对而言,更多的是贫困家庭的父母或者亲人带小孩出来乞讨获利。但由于他们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执法人员对他们束手无策。

  目前我国保护儿童方面的主要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护法》、《刑法》和《治安处罚法》等。但这些法律“对这种亲属带儿童乞讨的方式,均未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和法律惩处措施”。对此,警方核实身份后,也只能放回,导致这种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

  有市民得知自己报警的“拐卖者”竟是乞儿的亲人时,惊愕之余在微博上感叹:这些带着孩子行乞本身就已经置自己的尊严于不顾了,孩子长大后也很可能会好吃懒做、寡廉鲜耻,真是太不负责任了。

  警方表示,一方面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让这些带着自家孩子乞讨的成年人受到法律的惩处。另一方面,欢迎群众广泛参与打拐,一旦发现有虐待、组织、强迫、利用未成年人街头乞讨嫌疑的,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一定认真核查、依法严厉打击,但是“请市民在报警后在乞讨现场附近稍作停留,便于民警能顺利找到儿童”。同时,警方也提醒市民对献爱心的行动采取理性态度,“不要助长这些无良亲属,用孩子牟利的行为”。(南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