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警方四项措施强化烟花爆竹管理
临近年底,为有效预防涉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清河警方超前谋划,精心组织,积极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扎实做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全力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大排查。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民警开展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拉网式安全检查活动,对烟花爆竹的存放库房、销售店面安全情况逐一进行检查,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烟花爆竹无专柜存放、销售和无安全标志警示牌等问题,当场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具备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坚决依法进行处理。
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收缴的收缴;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明确责任,及时查办,坚决依法打击。同时,积极配合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有效确保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不出任何纰漏和问题。
三、广泛宣传增强业主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教育广大经营烟花爆竹的业主自觉遵守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非法贩卖、贮藏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性。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召开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座谈会,深入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讲解因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例,做到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业主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标本兼治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对各销售烟花爆竹门面、店铺及易存在非法运输问题的路段、路面加大巡逻力度,进一步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并通过采取定期上门排查和适时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巡查等方式,形成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规定社区民警为第一责任人,派出所所长为本辖区第二责任人,分管局领导为第三责任人,凡因监管不力、措施不当导致出现涉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淮安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