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警方创建“拦停小分队” 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06.04.2016  16:08

  在扬州方言中,“做拦停”就是拉架、劝解、排解纷争的意思。“做拦停”作为一种化解矛盾的艺术,既是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又要善于安抚,大事化小,对于减少纷争、和睦邻里,都有积极的意义。

  矛盾纠纷调解一直是接处警事项中最为常见的,要做到既能有效应对新时期社会矛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又能成功探索减轻处警民警压力,进一步提升民警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建立有效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今年来,扬州警方结合本地治安情况,在市区各派出所建立由女警和协管员组成的“拦停小分队”。工作中,“拦停小分队”充分发挥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及时掌握各地区的矛盾纠纷,日常接处警中遇到邻里纠纷、婚姻纠纷、护养、赡养纠纷等“小纠纷”,接警民警做好先期处警后便可移交给“小分队”,“小分队”联合社区、物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化解,并从热心治安防范的群众中选拔聘用调解员,形成强大的调解合力。同时,加强“拦停小分队”的调解培训工作,邀请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老同志传授工作经验,使“小分队”成员能够熟练掌握法律,学会做群众工作的各种方法与技巧,提升化解能力和水平。(扬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