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母亲心结 江阴两位公诉人说案

10.03.2016  09:36

   

  朱彩娟(右一)、张旭(右二)出庭支持公诉

  2015年12月15日,由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刘凤影故意杀人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刘凤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5年2月6日晚,江阴市公安局接马亮(化名)报警称妻子刘凤影砍了女儿马雪(化名)的脖子,需要救护车。民警赶至现场后,发现被害人马雪后颈部、右手背上大量出血,民警立即将马雪送往医院救治,并将刘凤影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同时扣押了作案工具菜刀一把。同日,刘凤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月17日被取保候审。7月16日,本案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12月15日上午,该案一审开庭审理,江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彩娟和公诉科检察员张旭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朱彩娟宣读完起诉书后,刘凤影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该案和一般意义上的故意杀人案不同,被告人是被害人的亲生母亲,所以,朱彩娟和张旭决定除了进行正常的法律程序外,还要解开她的“心结”。

  果然,刘凤影表示认罪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小孩不听话,还要和我断绝母女关系,我觉得这么多年白养了,气坏了才想去教育她!

  “被告人刘凤影,马雪从小和你的关系怎么样?”朱彩娟决定先从她杀人的动机入手。

  “我们之前的关系一直很好,这次就是因为她和人家谈恋爱,还怀孕了,伤风败俗,我们教育她,她一点都不听话,还要和我断绝关系,我被她气死了,才想拿刀砍她,和她同归于尽!”刘凤影开始激动起来。

  “你当时砍了几刀?砍在什么位置?

  “我当时一心想把她砍死,用了很大的力气,砍了两刀,都是砍在脖子位置的,不过后一刀被她用手挡了,所以砍在手上。”刘凤影一边回答一边用手在自己身上比画着。

  “你知道女儿的伤势吗?”张旭补充发问。

  刘凤影突然愣住了,过了一会她喃喃地回答:“我知道,我知道,挺严重的,可是我养了她这么多年,她却为了那个男的连父母也不要了,砍死她就当我白养了!”刘凤影对着两位公诉人边说边哭。

  “你的女儿后颈部、右手背上有两处6cm左右的伤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女儿真的被你砍死了,你会被判重刑,除了一辈子的内疚,家也毁了,你的儿子和丈夫怎么办?”张旭随后问道。

  刘凤影点点头说,“我也很后悔,我是一个母亲啊,不是被逼急了气疯了,我也不会这样做。

  “我也有一个女儿,我理解你的心情,作为母亲,你可以教育她,但你没有伤害她身体健康或者剥夺她生命的权利。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你的女儿多次向检察官表示是她太任性伤了你的心,还为你出具了谅解书,你也应该深刻反思一下对待女儿的方式。”朱彩娟一步步地指出刘凤影存在的问题。

  听了和她年龄相仿的朱彩娟说的话,刘凤影抬起头,对审判长和公诉人说道:“我知道错了,不该这么冲动,我没有注意对女儿的教育方式,我再也不会做那样的傻事了,请你们相信,我以后会和家人好好生活。”说完这些,她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朱彩娟知道,她终于不再纠结于“我的孩子我做主、是女儿不孝我才这样”的情绪之中了,她以后再遇到事情会和家人好好沟通,不再走极端。

  在随后的庭审中,朱彩娟指出,被告人刘凤影的行为属一时冲动之下的激情犯罪,被害人马雪的伤势经鉴定为轻微伤,其自身也存在过错,属犯罪未遂,可以认定为情节较轻,并有自首情节,也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从教育和挽救的角度出发,为修复该家庭因此案产生的创伤,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刘凤影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休庭合议后,采纳了公诉人的全部建议,并作出了上述判决。

   公诉人简介

  朱彩娟: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获得江苏省“三八红旗手”、全省“十佳检察官”等多项荣誉称号。

  张旭: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曾获“无锡市人民满意检察官”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