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民星”做主角法条活起来 江苏昆山五年普法“微镜头”

01.08.2016  18:10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周文琦 郭勇
  不久前,江苏省昆山市第二届尚法网络文化艺术节暨第七届法治文化艺术节拉开帷幕,“琼花奖”第四届中国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也已启动。在过去举办的三届大赛的影响力辐射下,这一中国法治微电影大赛的领跑者,势必再次掀起一轮用微电影说法治故事的热潮。
  三年前,昆山市在法制网、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后改名为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等联合支持下,面向全国的首届昆山法治微电影创作大赛破茧而出。随着赛制的不断完善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昆山法治微电影得到了国内22个省市微电影创作、拍摄团队和爱好者的踊跃参与。前三届大赛累计征集剧本1435部,拍摄、创作法治微电影作品百余部,其中有33部获奖。如今,法治微电影在昆山已从起初的星火燎原过渡到“文火慢炖”,老百姓不仅成了“”荧幕的“民星”,那些枯燥的法律条文,也在镜头下、在人们的思想意识里彻底“”了过来。
普法要把故事讲好
  过去人们提到昆山,谈论更多的是关于昆山的经济社会发展。随着法治微电影大赛覆盖面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文化、生活、幸福感等各个角度重新认识这座城市。“法治”逐渐成为昆山市民共同的价值取向,成为昆山社会文明的鲜亮底色。
  “教孩子们不要撒谎,说一千遍不如讲一个‘狼来了’的故事,孩子们都记住了。这就是一个好故事的教化作用及其感染力。”著名故事作家、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获得者吴帮国说,用一个好故事来诠释和普及法律知识,群众更乐于接受,更容易弄懂。
  吴帮国也是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的获奖者。领奖时,他一方面肯定了昆山借微电影普法的形式,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法治微电影胜在好的创意,然而法治类微电影最容易走进的一个误区就是案例照搬。
  凭借《陌路追逐》曾获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最佳导演奖的代将军也坦言,自己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参赛前认为一个好的法治案例就是一个好的故事素材,直到真正参与拍摄以后才发觉:怎么看怎么像普法栏目的情景再现。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原来,参赛者背后有着一支专业的队伍引领护航。每届大赛开展过程中,大赛组织方昆山市司法局都会邀请业内相关专家,开展法治微故事创作、微电影拍摄、角色扮演等专题讲座,向网友讲解微故事创作技巧,引导参赛者将文学创作技巧和法治素材巧妙结合,提升微故事创作和演绎质量。对于合适的剧本故事,还会进行微小的戏剧化处理,以便更能抓住观众的眼球。
  此外,昆山司法局还聘请了律师分别担任指导和策划法律顾问,负责审查、修改大赛规则、对外协议等。昆山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出于对影视作品权益的保护,专门聘请一名律师担任中心的常年法律顾问。
孕育出“草根奥斯卡
  在过往三届大赛的颁奖典礼上,既没有明星、也没有聚光灯,然而,凭借热点题材、草根演员、本地取景,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博得阵阵喝彩,赢得了“草根奥斯卡”的赞誉。
  在昆山,外来务工人员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这些被称为“新昆山人”的庞大群体成了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的最活跃“因子”。“新昆山人”诺诺就是大赛的“骨灰级粉丝”:“一开始只是好奇,想看看电影是怎么拍的,没想到一发不可收。
  之后,诺诺不仅鼓动朋友去参加微电影的演员试镜会,自己还通过面试成为首届昆山法治微电影创作大赛颁奖典礼的主持人……吸引诺诺和小伙伴们产生这些“连锁反应”的,正是微电影这种普法形式——不仅门槛低,能够亲身参与,法律条文也变得生动易懂了。
  让诺诺印象最深的是一部名为《“”的威胁》的法治微电影,它讲述了“职业差评师”的生存状态。“看了影片之后,上网购物再看到差评时,总会多注意下是不是恶意的,心里多了些警醒。”诺诺说。
  “这些警醒正是法治思维的养成过程,也是法治微电影的普法‘威力’所在。”在昆山市司法局相关领导看来,法治微电影只有讲述老百姓身边的故事和社会热点话题,才能真正引起共鸣。
律师们创作显身手
  除了把舞台让给普通市民,如能发动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士参与进来,无疑是锦上添花。在首届法治微电影创作大赛中,就有一群每天都和法律打交道的人参与。他们是11位来自昆山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律师钱强并非从参加大赛才开始创作,过去他一直为昆山市司法局的宣传刊物《法治风》撰稿,然而受内容形式和传播平台的限制,很难让广大市民从中获取法律知识,法治微电影创作大赛给了他更广阔的平台。
  “市民平时都会去餐饮店用餐,但是很少有索要发票的习惯,而当餐饮店以少收餐费为由不开发票时,很多人会选择默认。一旦发生餐后纠纷,没有发票作为证据,很难取得法律支持。”钱强说,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有很多,而微电影将法律知识融入生活化的片段,市民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学会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曾获得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二等奖的作品《消失的手机》由律师姚敏辉创作于回昆山的火车上。“如果你丢了东西,知道并且有证据能证明是谁捡走了,你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你捡了他人的财物不归还,会意识到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吗?”姚敏辉试图透过剧本,让公众了解到,拒不归还他人财物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却不排除要承担民事责任,失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侵占的起诉。
  “或许我的故事能反映出社会中经常发生、但并不容易引起市民重视的法律问题。法治微电影创作大赛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普法平台,普法也不再单单只是职能部门的事情。”姚敏辉说。
溢出效应”令人欣喜
  回顾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的普法历程,从2012年昆山市司法局携手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以投资拍摄3部法治微电影试水,通过建立网络平台,以昆山市民为主体宣传对象,辐射全国,达到良好的普法效果,到2013年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和昆山市司法局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建立“产学研创中心”为今后进一步合作建立了长效机制,共同推动“2013中国昆山首届法治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顺利举办,再到后来几届法治微电影大赛的成功举办,证实了“”时代下的新媒体创新是中国文化大发展的一个重要推手。
  “微电影”这一新兴艺术形式可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并迅速传播开来,就像大赛纪录片里所说的:“琼花已经绽放,百花齐放还会远吗?
  据了解,往届法治微电影大赛的“溢出效应”并没有随着赛事的落幕而减弱,反而向社区、企业、院校渗透开来,昆山高新区的微影院也相继诞生。
  此外,昆山市司法局聘请了6名“新昆山人”作为“尚法大使”,参与当地的法治宣传工作。18岁就从四川来到昆山打工的“尚法大使”段俊,饱尝在外打工的酸甜苦辣,一个最切身的体会是:“我们这些打工者一方面特别需要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在法治观念上又有所欠缺。”成为昆山“尚法大使”后,她多了一份使命感:“希望能给大家多提供法律咨询方面的便利,尤其是跟我一样的外来务工人员,让更多人品尝到这顿‘普法大餐’。
  图为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部分参赛作品海报。
微电影创作急需精品引领
  □ 田水泉
  2010年吴彦祖主演的《一触即发》,是目前公认的我国第一部微电影。由此发轫,这种新型的影视艺术形式,因其短小精悍、成本低廉、传播力广、发散性强等特点,受到了影视从业者和社会公众的欢迎,星星之火很快蔓延成了燎原之势,不但许多影视从业者积极投身其中,而且各行各业都开始组织拍摄微电影,各种微电影节、微电影展也遍地开花。一时间,创作微电影似乎成了一种全民狂欢,各大视频网站及移动终端每天都会上传海量微电影。
  在微电影创作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逐渐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一是作品水平参差不齐。许多人片面认为微电影创作门槛低、投入少,谁都可以做,啥都可以拍,因而出现了大量粗制滥造、毫无传播价值的作品,拉低了观众对微电影这门艺术的整体评价。二是拍摄微电影沦为了“政绩工程”和“花架子工程”。一些单位对拍摄微电影过分热衷,不问水平高低,不管效果如何,拍了一部又一部,出现了追求数量、不讲质量的趋势。三是各类微电影评奖乱象丛生,缺乏规范和引导。伴随微电影创作热潮的兴起,各类微电影评奖活动过多过滥,并且大都缺乏公正、权威、科学的评奖机制和标准,多数评奖活动就是排排坐、分果果,看似热热闹闹,实则自娱自乐,不但起不到应有的引导作用,反而浪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在社会上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微电影创作中出现的这些不好的现象,不但让观众出现了审美疲劳和厌烦情绪,而且对微电影这门艺术形式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伤害。著名导演李安在第十九届上海国际电影节论坛上发言时曾说:“现在的电影市场虽然很火爆,但不能忽视影片质量不高会引起观众负面疲乏的情绪在滋长,如果观众看腻了会疲乏,他干脆就可以不去看电影了。如果观众连电影都不想看了,我们就自食其果。”这段话对微电影创作同样具有深刻的警醒作用。现在有多少人还会主动在网络上点击观看微电影?就是自己朋友创作的、在朋友圈转发的,大部分人也只是出于礼貌点赞或者转发,很少有人能够有耐心有兴趣点开来、看下去。
  要使微电影这门新兴艺术形式永葆青春,当务之急是加强创作上的引导,创作出一批让观众喜欢看、对观众有触动、艺术上有追求的微电影精品,提振影视从业者对微电影艺术创作的信心,重新唤起广大观众对这门艺术的热情和兴趣。当然,优秀作品的产生绝不是一蹴而就、想要就来的,要想实现这个目标,需要行业主管和影视从业者等多方面做出积极、不懈的努力。
  一是要尽快形成微电影创作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不论何种艺术,归根到底都是需要人来创作。微电影作为一种新兴艺术形式,出现和发展时间较短,学科建设尚不完善,目前只在一些学校和机构开办了短期培训性质的课程,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系统的人才选拔和培养教育体系。其实,微电影因为容量小、时间短,对创作能力的要求更高,更需要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人才。影视艺术教学机构、学术机构应当根据这一需求,尽快建立微电影创作人才教学计划,挖掘和培养优秀的微电影创作、表演、制片、推广专业人才,确保微电影这一深受公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良性发展,促进微电影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要尽快设置微电影发布的门槛。不可否认,微电影的迅猛发展得益于科技的进步,科技使人人都可以用DV甚至手机拍摄视频。但是,微电影又首先应该是一门艺术,它之所以被称为艺术,一定有着特殊的要求和条件。视频与微电影之间其实有着一条巨大的鸿沟,这条鸿沟就是其所包含的艺术成分。有关微电影发布平台应当承担起相应责任,加强审片人员的艺术鉴别力和欣赏水平,要敢于对那些艺术水平低劣的东西说不,以免大量粗制滥造的视频素材以微电影形式充斥网络,伤害整个微电影行业的美誉度。
  三是要大力规范各类微电影评比评奖的标准。去年,中央专门下发了《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和纠正了文艺类评奖过多过滥、奖项重复交叉,标准不尽科学、程序不尽规范、监督机制不尽完善等不良现象。但是,微电影类评奖似乎不在以上文件的管辖之列,目前各个机构、各个部门、各个地区举办的微电影评奖活动五花八门,许多还冠以“国际”“中国”“全国”的名头。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和规范微电影节庆评奖管理,使评奖数量更加合理,评奖标准更加严格,评奖程序更加规范,监督保障措施更加完善,品牌效应更加凸显。要通过规范微电影评奖程序和标准,确保各个奖项的权威性和说服力,以优秀获奖作品为引领,激励广大文艺创作者明确目标和努力方向,创作出更多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电影艺术精品。
  (作者系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主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