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不雅视频当事人不构成犯罪 网民人肉或违法

17.07.2015  09:36

  7月14日晚,一则发生于北京三里屯优衣库服装店试衣间内的不雅视频在微博微信平台上热传;7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朝阳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目前已介入调查;7月15日下午,国家网信办就此事约谈新浪、腾讯负责人,责令其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

  不雅视频一经发出,引发网民热议。有网民认为,这可能是商家借机营销炒作,优衣库随即通过其官微否认此说法。也有不少网民猜测视频中的男女主角是谁,并对当事人进行“人肉”。那么,传播不雅视频是否构成犯罪?又是否存在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针对不雅视频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多名法学专家。

   网民观看、保存、传播不雅视频是否违法

  在视频大量传播的情况下,网民观看此不雅视频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公民不能看什么,网民观看此视频的行为并未构成违法。“违法往往是对他人造成侵害,而不是一个道德问题。”阮齐林说,就此事而言,观看者本身没有对他人造成侵害,因此该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网民在观看完视频后将其保存下来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赵军表示,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赵军说,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来看,网民保存视频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他也表示,从实际情况角度出发,若网民只是将视频保存下来,并没有对其进行传播,那么并没有对公共秩序造成影响,这一情况下,公安部门很少且没有必要将责任追究到保存视频的网民个人。

  那么,网民公开传播视频是否违法?阮齐林表示,如果网民在观看完不雅视频后,又将其在公共空间传播,这一行为可能构成违法。他表示,可能涉嫌违法这一说法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这个视频本身是否属于“淫秽物品”。如果经公安部门鉴定,这个视频构成“淫秽物品”,那么网民对视频进行公开传播的行为,就涉及到法律禁止的传播淫秽物品罪。

  赵军也表示,一旦包含淫秽信息的视频在网上进行了传播,就和社会公共空间发生了关系,传播的行为就和法律有关。但他也表示,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普通网民的转发行为很少被追究,最终追究的一般是上传者的法律责任。

   视频上传者须承担什么责任

  视频流出后,上传者的身份也引发了不少网民猜测,是当事人自己还是另有其人?这其中也涉及法律问题。

  赵军表示,如果该视频被公安部门确定为“淫秽物品”,上传者是当事人自己,就不涉及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和侮辱,但需要承担传播淫秽物品的法律责任。但若该视频是由他人上传,那么上传视频者主要存在两方面的责任,一是对当事人本身的隐私权构成伤害,二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了违法行为。

  阮齐林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像、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将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一旦该视频被确认为“淫秽物品”,加之该视频的广泛流传程度已达到追诉立案的标准,视频上传者可以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当事人不雅举动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网民“人肉”行为可能违法

  视频主角的不雅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赵军表示,试衣间虽然是公共场所的一部分,但该场所是一个相对封闭和私密的空间。在这样的空间里,当事人发生性行为仍然是和公共空间有相对的隔离,这并不构成治安管理法中近似的公共场合故意裸露的行为,未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破坏,因此,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视频公布后,因为对当事人身份的好奇,一些网民发起了“人肉”当事人的行动,那么,这一行为又是否违法?

  阮齐林表示,是否违法将视其“人肉”的手段而定。“若是通过正常的检索行为了解当事人的信息,就不构成违法。若是在‘人肉’过程中运用了一些非法手段,则有可能对当事人的隐私造成侵害”。实习生涂茞茞记者李林

  原标题:专家:不雅视频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网民人肉或违法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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