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院:规范未检帮教工作,打好帮教“组合拳”
12.05.2015 19:07
本文来源: 检察院
今年以来,溧水区检察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探索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实施“五位一体”帮教新模式,倾心打好帮教“组合拳”。
2015年2月,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黄某因盗窃行为,溧水区院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并确定由办案检察官牵头,家庭、学校、社区大学生村官检察联络员和夏建秀少儿关爱教育中心联合对其开展帮教工作。在检察官指导下,社区大学生“村官”检察联络员与其一对一谈心和交流,开展父母亲情之间互动,所在学校老师关心黄某在考察期间的思想、学习等变化情况,夏建秀少儿关爱教育中心的老师不间断开展心理疏导,适时解决黄某在学习困难、生活中的困惑。通过其汇报思想、定期走访、法制培训、心理疏导、组织公益劳动等多种方式强化教育矫治,为涉案未成年人更快恢复和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和“用心、用情、用力”的办案理念。在大家的帮教下,黄某决心告别过去,剪掉了黄色染发,与同学交往相处也非常融洽,现在正积极参加准备6月份高考。
今年以来,该院已先后对3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五位一体”的帮教活动,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和“用心、用情、用力”的办案理念,取得了良好帮教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2.05.2015 19:07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