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盐城市“四加强”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

19.01.2015  19:00

  


  

  近年来,盐城市坚持把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作为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项目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市、县(市、区)两级民族工作部门通过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班,组织少数民族企业负责人和民族村干部认真学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科学使用、严格管理意识。
  二是加强调研指导。坚持主要领导带队,深入相关企业、民族村实地走访了解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现状,掌握项目内容、进度和资金需求。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民族村认真做好项目储备,促进项目生成和滚动发展。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市民宗局强化对项目立项和资金使用环节的管理,尤其注重完善项目前期立项、中期检查、验收考评和监测评价机制,确保资金有效使用。每年第一季度,市民宗局会同财政部门,对上一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查找、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透明规范。
  四是加强绩效考核。年底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当年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当年项目落实不到位和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取消其来年申报资格,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