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案怎么样?云龙上门“大考问”

16.07.2015  18:40

 

  “这场‘大考问’对我内心的冲击、作为负责人的压力,让我一直铭记在心!”虽然过去一个多月了,回忆起本院上门问责评议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落实整改情况的场景,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齐浩仍然感慨万分。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该院纪检组长、“规范办”主任田雪芹说,5月份以来,该院引入问责评议机制倒逼规范司法整改落实,要求院9个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向“院规范办”报告本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整改情况,并接受现场质询:“规范司法办案,对照检查梳理出的问题,你科采取了哪些举措?” 

  据介绍,参加评议的人员是2-4名院领导(包括分管领导)、“规范办”成员、中层以上干部、所在科室干警代表。问责评议的程序:一是公示监督。评议前一周在本院范围内公示各部门对照检查梳理出的问题及整改举措,接受监督;二是专题陈述。由部门负责人对整改举措作出解释说明;三是实施问责。由参加评议人员根据科室整改意见,对相应科室负责人进行质询,接受问责的科室负责人当场作出回答;四是民主测评。由参加评议的人员就科室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情况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示,并报院党组。 

  为强化部门负责人责任,该院相继制定了部门负责人责任意见、检查考核暂行办法、“一票否决”办法等,明确部门负责人具体任务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在评议问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岗双查”,既查违纪违规者本人责任,又查部门“一把手”责任,既查问题本身,又查监管问题,以严肃有力的问责倒逼整改落实。 

  “‘面对面’质询和点评更让我铭记部门负责人整改落实责任不可推卸,不容小觑。”该院未成年犯罪检察科负责人说出了体会。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强化责任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牛鼻子’、‘总根子’。”该院检察长周东升在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上再一次强调。 

  该项制度实施以来,3名评议中满意度较高的负责人在上半年工作总结中得到了表扬,“规范办”对2名问责评议中存在问题的部门“一把手”进行了问责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