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适应规模化种植新常态赢得粮食订单发展新契机

14.08.2015  13:36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粮食生产和消费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从粮食生产经营方式看,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兴起,粮食生产相对集中已经成为趋势,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成为发展方向。粮食订单收购作为一种实现粮食产销衔接的经营方式,越来越成为粮食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内容和途径。

一、顺势而为,积极探索粮食订单新形式

近年来,泰州市土地流转进程加速推进,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据初步统计,2014年全市单季种粮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共有892户,种植面积20.29万亩;粮食作物种植规模在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895个,种植面积32.4万亩;两者已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6.1%,按常年粮食单产计算,这些规模种粮户全年可生产小麦约4.22亿斤,稻谷约6.32亿斤。全市各级粮食部门顺应规模化种植的新趋势,积极探索,推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粮食订单,帮助解决规模种植户在种、收、卖等环节中的实际困难,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2015年,全市已落实粮食订单面积60多万亩。

1、“产业化”形式。姜堰区粮食局建立“购销公司+协会+家庭农场”粮食订单三级平台,开展粮食订单业务,订单实现了从供种到收购、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服务。全年共落实粮食订单4万亩,其中稻谷2.3万亩,优质品种4000亩。区粮食购销总公司提供优质稻种和全程农技服务,到收购时,对优质品种稻谷加价0.08-0.1元/斤收购,打造“姜堰大米”地理集体商标品牌。

2、“服务互利”形式。泰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推出“储备粮库+农技公司+家庭农场”的订单新模式。在生产环节,联手江苏红旗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订单种植户提供优质种源,联手泰州苏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农技植保服务。在收购环节,为订单种植户提供整晒场地、整晒工具、烘干服务以及上门收购等服务,对订单粮食做到数量全接收、结算最高价、服务一站式,真正让农民享受到从产前、产中、到产后的全过程、全方位优质服务。在资金环节,设立了“为农服务专项资金”,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向需要资金的订单种植户提供无息资金,支持他们购置生产资料和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夏粮期间共发放专项资金18万元,秋粮时发放专项资金41万元。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的设立,在农企之间搭建起“惠农金桥”。实打实的服务措施,使种植大户从起初的怀疑、观望到最后的认可,并积极要求签约。2014年夏秋两季粮食订单面积2万亩(其中夏粮5000亩、秋粮15000亩),涉及7个乡镇、23个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订单收购入库数量7500吨,其中夏粮2500吨,秋粮5000吨,助农增收50多万元。

3、“贸工农”形式。泰兴市粮食局充分发挥本市面粉加工业发达的优势,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强对农民,对加工企业的服务,多年来持续开展“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农户”粮食订单业务,通过订单锁定粮源。2014年完成7.5万吨小麦订单。靖江市粮食局发挥区位和粮食经营优势,创新“物流中心+加工企业+农户”的订单模式,将订单种植户的粮食直接销往南方面粉加工和饲料加工企业,共完成2万吨小麦订单。

4、“粮源基地”形式。兴化市周奋粮贸公司和老圩粮贸公司直接参与流转土地10400亩,建设自己的粮源基地,周奋粮贸公司建立中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在盐城市亭湖区租赁流转土地9400亩,去年共生产粮食7468吨;老圩粮贸公司借助粮食专业合作社平台,在老圩乡流转土地1008亩,吸收农民劳动力65人,收购小麦450吨,稻谷700吨。

但当前的粮食订单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收购主体多元化,农民履行粮食订单意识较差。粮食购销市场化,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粮食收购,粮食经纪人和个体粮贩具有现收现卖的灵活性,对粮食质量特别是水份的要求普遍较低,而国有粮食企业要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粮食质量要求高,不同市场收购主体在粮食质量、价格、结算方式的差异,强化了种植户“是粮食就不愁没人要”的心理,造成大部分农户对粮食订单意识较差。

2、订单形式单一,对规模种植户吸引力不强。目前的粮食订单,大部分还停留在粮食产后的收购、销售阶段,形式上也就是你卖我购,像泰州国家粮食储备库这样将订单内容向粮食生产阶段延伸的,所占比例还较小。由于订单链条短,对规模种植户产前、产中、产后所带来的影响不大,导致粮食订单吸引力不强。

3、利益联接不紧密,农民难以分享后续利益。在利益分配上,目前大多体现在原粮的购销环节,也就是收购时加价部分,企业和粮农还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原粮收购后流通环节、加工实现的增值部分,规模种植户并不分享,粮食订单显得比较松散。

二、提高认识,大力推进新常态下的粮食订单工作

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指出:适应新常态,粮食行业必须走改革转型、创新发展之路。要彻底转变“坐等收粮、坐店卖粮”的传统经营方式,开辟行业发展新路径。要主动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种粮农户特别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结成经营联合体和利益共同体,在服务三农过程中,赢得行业发展新契机。

1、粮食订单是服务规模化种植的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明确了农业生产走规模化发展的道路。在政策的指引下,泰州市粮食规模化种植发展迅猛,面向规模化种植户开展“粮食订单”,既是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也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更是粮食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争取粮源的重要渠道。

2、粮食订单是政策性粮食收购的重要途径。储备粮和托市粮等政策性粮食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调控粮油市场和实施社会粮食救济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我市范围内各级储备粮规模已达33.9万吨,且储存库点相对集中,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轮换收购量,正常年景下通过坐站收购和外地收购还能满足需要,一旦遇到粮食欠收或粮价波动,收购难度就会较大。全市粮食工作会议提出:按照收纳库、骨干库和储备库订单面积分别达到0.5万亩、1万亩和2万亩的要求,全市粮食订单面积达到80万亩,正是顺应形势所需,保障政策性粮食收购粮源,促进粮食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3、粮食订单是农民种粮的定心丸。粮食收购价格是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晴雨表。粮食订单其实也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农民一种收购价格的承诺,通过签订粮食订单,农民可以预测正常年景下的种粮效益,给农民种粮吃下定心丸。

三、务实举措,在服务中赢得粮食订单发展新契机

当前,在推进粮食订单工作中,要突出帮助解决规模种植户在种、收、卖等环节中的实际困难,以服务赢得信任、取得订单,继而与种粮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

1、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政府部门引导作用。面对规模化种植发展趋势,粮食部门应当从扶持政策制定、服务措施跟进、社会舆论引导等方面积极参与,鼓励、引导粮食企业主动介入家庭农场等规模种植模式,主动加强与农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牵头组织多方联合,为规模种植户提供全程服务。一是加强对订单收购的宣传,让种植大户充分认识到粮食订单收购的现实意义,变“要我订”为“我要订”;二是定期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召开粮食订单洽谈会,搭建企业与农民的流通桥梁;三是组织种植大户进行经济法律知识的学习,规避市场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注入服务内涵,提供全过程优质服务。粮食订单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各项服务工作的推进。一是提供资金扶持。借鉴泰州国家粮食储备库的做法,在合同签订时,按订单面积发放一定额度的无息订金,在此基础上,对仍有资金需求的规模种植户,协调农业发展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的标准及时发放生产周转资金贷款。二是提供农资、农技支持。牵头协调农技、农资部门向农户提供优质种源、农业生产资料,聘请农业方面的专家,为农民提供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等全程实地指导服务。三是提供订单、预约收购。农民按照指定的品种种植,企业实行略高于市场价的订单收购,并实行预约收购。四是提供原粮一条龙服务。粮食收购企业适时做好机械、设备、车辆的安排,优惠提供运输、烘干等“一条龙”服务。五是提供“粮食银行”服务。按照“存粮自愿、结算自由、保价增值”的原则,为种植大户提供“粮食银行”服务,让种粮农户分享粮食流通收益。

3、发挥自身优势,扩大粮食订单规模。一是发挥仓储优势,利用粮食部门现代化的储粮装备、装卸条件,为种粮大户提供储备服务,实现粮食的长期储存与保管。二是发挥资金优势,利用多种方式,帮助规模种植户解决融资难题,控制粮源。三是充分发挥机械优势,利用现有的机械设备、新建烘干设备,为农户提供整晒、烘干服务的同时取得粮源。四要发挥骨干企业经营优势,粮食系统通过多年的培育发展,已经形成一定数量的骨干企业,要发挥这部分骨干企业优势,探索成立“家庭农场联合体”,拉长产业链,将粮食订单向加工方向延伸,引导粮食龙头企业根据加工销售的需要,建立起自己稳固的粮源基地,以赢得更多的订单。

4、规范粮食订单制度,提高订单履约率。一是规范订单合同格式和内容,特别是规范粮食订单价格、违约责任、质量标准等容易引起纠纷要素的解决办法。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粮食订单双方诚信意识。三是合理确定订单收购粮食的价格,兼顾双方利益,探索“按利分成”的订单形式。四是粮食部门要加强粮食订单的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防止损农、害农现象发生,确保粮食订单收购健康、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