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规定科级干部须申报个人重大事项 违规或免职

07.01.2016  09:35

  中国江苏网1月6日讯 科级干部也要申报个人重大事项,这是市民政局近期悄然启动的一项新制度。

  该规定所称局管干部包括局机关副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直属单位副科级职员及以上干部和拟提拔局管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包括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十二项内容。

  规定明确,对不按规定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或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拟提拔局管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经查实未如实报告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