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未婚妻定“婚前协议” 准新郎望“规”却步
“婚后所有收入归女方保管,银行卡、微信号等密码要及时报备,支出超过500元要‘请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晚于22点回家……婚后如果出轨,离婚后应得财产需交超过一半给女方。”10月13日,27岁的陆乔(化名)拿着未婚妻秦萌(化名)的“婚前协议”傻了眼。记者随即对事情经过进行了详细了解。
婚期近在眼前 90后未婚妻制定“婚前协议”
陆乔介绍,自己在沭阳城区某事业单位工作,去年底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比自己小4岁的秦萌,两人挺聊得来,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陆乔称,两人于今年五一在家人的见证下,进行了订婚。“本来约好10月下旬结婚的,结果她这几天突然说要跟我签协议。”陆乔说,协议里规定,婚后自己不仅要上交所有工资,还得把其他账号密码都写出来给她,甚至还说结婚后如果出轨,就要平分应得财产。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陆乔表示自己有些无法接受,有一种不被信任的感觉。
根据陆乔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秦萌。秦萌今年23岁,是位90后,对于陆乔描述的婚前协议内容她没有否认,她表示自己身边很多朋友结婚时,夫妻双方都签订了此类协议。“我是想我们婚姻更长久一些,现在离婚率这么高,我本身也缺乏安全感。”秦萌表示,如果未婚夫真爱自己,一定不会介意太多。
律师:婚前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规 定应当遵循双方真实意思
采访过程中,陆乔称自己并不是不能接受“婚前协议”,只是对于未婚妻制定的苛刻“条款”不能接受,如果非要有份两人共同遵守的约定,理应两人商量制定。那么,这种夫妻双方婚前制定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记者进行了咨询。
据江苏固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泼介绍,近些年,很多年轻人习惯签婚前协议,内容涉及方方面面,主要都是对个人财产和夫妻相处内容进行一些约束。“目前,我国法律对婚前协议这一领域并没有特别明确细致的规定,如果协议的约定不是在被胁迫状态下签订,并且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徐泼表示。在陆乔和秦萌的案例中,由于协议内容只对男方进行约束,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本身缺少公平性,如果女方以结婚与否进行要挟,要求男方签订,则该协议无效。
心理专家:协议应体现尊重 以不伤害感情为前提
对于将婚姻“条款化”,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盖笑松表示,婚前协议的出现代表了现在的年轻人能够越来越理智地面对感情。但签订类似秦萌提出的婚前协议,只对一方进行强制约束,很多时候,不仅不能促进婚姻的成长,反而还会使两个人逐渐失去信任感。
“长久而稳定的家庭生活需要彼此信任,彼此理解,朝着共同目标努力,对家庭和婚姻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如果非要制定一个协议,那么双方也要尊重彼此的意愿,不要列出一些无理取闹、伤害感情的条款。”盖笑松说。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