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春季要约月”行动启动 促进工资集体协商

09.03.2016  11:15

  中国江苏网3月9日讯 (通讯员陆卫彬记者何家玉)市总工会昨天消息,2016年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月”行动即日启动,要求各类企业、各行业(区域)运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调整功能,保障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落实。

  今年要约的重点对象为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已具备协商主体资格而又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业(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及世界500强在通投资企业;要约的重点内容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分配制度和行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分类实施。

  据了解,对于未建制、未续签(或重签)的企业、行业(区域)进行一次梳理,积极做好指导服务、检查督促工作;对于要约有困难的基层工会、行业(区域),上级工会要及时跟紧,切实履行“以上代下”义务;对于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回复要约等的,市总工会将积极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作出限期整改,促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编辑: 顾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