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建材与约定不符 滨江新区业主按约定获赔偿

10.03.2016  10:41

新房即将装修完工,屋主却发现装修公司使用的建材与装修合同中约定的大相径庭。近日,消费者刘先生就装修质量与装修公司所产生的纠纷,经市场监管局多次调解,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去年,刘先生选择了我市一家装修公司,为其位于滨江新区的新房装修。双方协商后约定,刘先生以十多万元的价格将新居交于装修公司装修,装修公司提供包工包料服务。今年1月,刘先生到新房查看装修进度时,发现存在很多问题。刘先生介绍,签订合同时,他要求卫生间台盆柜要使用某一种品牌烤漆柜,而装修公司使用的却是另外一品牌的台盆柜;木门本应是品牌实木复合烤漆门,但对方使用的却是“三无”产品。合同上还写明,新居卫生间内安装某品牌浴霸,但刘先生发现,装修公司使用的虽然也是该品牌,但产品上的英文标识却与正宗品牌的标识不符,刘先生怀疑装修公司使用的浴霸为假冒伪劣产品。此外,刘先生还发现,装修公司还存在偷工减料、合同多造预算、施工质量不高、未按时通知建材验收等问题。刘先生随即要求装修公司更换材料,但装修公司拒绝重新施工。无奈之下,刘先生只能向市市场监管局新区分局求助。

 

新区分局执法人员与双方进行了认真沟通,并数次到施工现场查看比对实际用料,经过调解,双方最终协商一致,由装修公司按照合同和约定赔偿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并负责部分装修材料的更换。

 

提醒:

 

新区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装修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要查看经营资质,在选择家装公司时,要选具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家装企业;二要看清合同明细,签装修合同时,应当对合同中所列的条款逐项认真审核、填写,并查清预算明细,以免落入低价陷阱;三要及时验收建材,在装修过程中注意逐步验收所用建材,确保与合同约定的相符合;四是若发生装修质量纠纷,请及时与消保部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