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裁员少裁员 江苏省三类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

16.02.2015  12:05

  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江苏三类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可申请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这三类企业分别为: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列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化解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和船舶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名单的企业;列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名单的企业。(项凤华)

来源:  现代快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