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的102万元全部追回
检察官在进行案件讨论
“最后一笔33万元已经到账,没想到被骗的102万元损失全部挽回了!”9月6日,接到被害人晓芹(化名)的电话,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检察官有说不出的激动。
投资虚拟货币被骗
背负着上百万元的欠款,带着一个青春期的孩子,晓芹为了改变现状,开始疯狂学习投资理财相关知识,然而一次次的投资并没有让她快速扳回人生困局,反而陷入了电信网络诈骗的陷阱中。
2020年6月,晓芹加入一个炒股微信群,在群里的“讲师”“助理”“投资同行”的指点下,她学到了不少投资知识。小试牛刀后初尝投资甜头的她,下载了“达沃斯虚拟货币”App,看着群里“投资同行”的大额盈利和不断增长的账户余额截图,晓芹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没想到在提现时出现了问题,102万元投资款打了水漂。
晓芹万万没有想到,微信群里的“投资同行”全是处心积虑为她而来,三个男人轮番扮演各种角色,撑起了一个热闹非凡的群,而晓芹则是群中唯一那只待宰的羔羊。
被骗到血本无归后,晓芹又被查出罹患癌症、重度抑郁,她已无法正常工作,孩子也一蹶不振。晓芹做梦都想追回被骗的102万元。
追赃挽损之路困难重重
2020年6月20日,晓芹发现股票老师推荐的平台不能提现,也联系不上对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8月7日抓获了黄某等三人。经侦查取证查实,黄某等三人在微信群内帮助在境外的张某(另案处理)实施诈骗犯罪。同年9月14日,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黄某等三人,于12月10日提起公诉。2021年1月4日,虎丘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六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三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在办理该案中,除了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如何保障被害人权益,帮助追回被骗损失,也是检察官思考的一个重点。通过仔细审查,检察官发现,晓芹报警后公安机关扣押了涉案账户的14万元和一笔10万元的款项,还对其他涉案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冻结金额为数百万元。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此类案件坚持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查扣的涉案账户内资金应优先返还被害人,其中权属明确的可直接返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所占比例返还被害人。
公安机关查扣的这些钱款该如何处理?开展财产权属查证是关键一步。于是,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开展财产权属查证工作,制作资金流向图,根据资金去向核实是否有晓芹的被骗款,同时根据涉案银行卡流入资金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其他被害人的被骗款项。
经查明,晓芹曾向某银行账户打款14万余元,犯罪分子未及时转移该笔资金,银行账户即被公安机关止付成功。“这笔14万余元的转账权属明确,确系被害人晓芹所有,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及时返还。”检察官说。
除了这笔权属明确的14万元,公安机关查实与晓芹发生资金往来的涉案银行账户还有11个,这些账户分别有几元到数百万元不等的余额。“这些银行账户均被全国各地多家公安机关因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冻结,最多的一个账户被17家公安机关轮候冻结,一时无法及时处置被冻结钱款。”检察官介绍说,经查证,被冻结银行卡内的钱款大部分权属不明,涉及其他省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这些被害人虽然与诈骗晓芹的诈骗分子无关,但在财产处置上,他们的损失必须予以平等保护。
由于各地公安机关侦破进度不一、冻结顺序不同,即使有案件生效判决,在没有先行冻结机关同意的情况下,银行往往对裁判涉及的冻结资金无法优先处理。面对这种情形,公检法决定成立追赃小组,开展联合行动。
及时发还让正义来得更快些
如何帮助被害人晓芹挽回损失?追赃小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商议解决办法,研究制定合理、可操作的处置方案。
经分析发现,有余额的涉案账户分为两类:一是被其他公安机关轮候冻结的账户,这些账户内有部分金额系其他地区被害人的被骗金额,与本案诈骗分子无关,无法与晓芹被骗案一并处理;二是诈骗分子实际控制的用来充当诈骗诱饵卡的账户,账户内资金未涉及被害人。公安机关扣押的10万元款项,经查证系境外诈骗同伙交付给本案犯罪嫌疑人用于购买作案工具。
追赃小组结合冻结账户资金、外地案件办理、其他涉案被害人利益等情况,在充分考虑和保障其他案件被害人被骗损失的情况下,发现涉案财产仍能覆盖晓芹的全部损失,即先行弥补晓芹被骗款不会影响到其他各地被害人损失的挽回,遂研究制定分类别、差异化返还方案。
“用于购买作案工具的10万元系供犯罪所用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但在被害人损失尚未挽回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民事责任优先原则,可以优先弥补晓芹损失,将10万元予以发还。对于轮候冻结的资金账户,按照晓芹转入该账户被骗金额等额返还。被害人损失不足的部分由诈骗分子控制的诱饵卡账户予以返还。”检察机关提出的方案得到法院、公安机关的认可和支持。
经过长时间的持续努力,7笔不同途径的返还金额陆续到账,追赃小组终于为晓芹全额挽回损失。
“过程不易,但只要我们形成合力、积极尝试,就能帮助被害人尽快追赃挽损。”在检察官看来,在电信网络诈骗案财产处置上,司法机关需要平衡各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但不能因担心还有潜在的被害人,而忽视了眼前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及时发还是为了让正义更早抵达,而要让正义来得更快些,则需要破题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