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19.05.2016  15:49
      5月18日,从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淮安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标志着该院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淮安区检察院坚持高标准建院,确立了“全市争第一,全省有影响,全国争先进”的工作目标,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管理、检务保障不断取得新成绩。2011年以来,区检察院连续五年在全市检察工作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2008年以来连续八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年被江苏省检察院表彰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15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集体一等功)。(张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