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交警被拖行致死案开庭 被告当庭否认故意伤害
20.08.2015 01:29
本文来源: 江苏音符
监控拍下事发画面(资料)
2015年3月11日下午,闵行区吴中路虹许路路口一辆红色宝马车的一个急转弯,使得两个家庭的命运也就此改变。执勤民警茆盛泉被拖行后牺牲,而宝马车驾驶员孙浩杰从此失去了自由。今天(8月19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浩杰被控罪名为故意伤害罪。
9点10分许,茆盛泉的母亲步入法庭,神情哀伤。落座后,可能是回忆起儿子的种种,还未开庭已潸然泪下,捂脸哭泣。
9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在现场看到,相较于网友“肉出来”嚣张跋扈、略有些仇警的那个杀人凶手,庭上的孙浩杰看上去较斯文。孙浩杰着白色T恤、黑色运动裤,在法警的押解下步入法庭。面对法官的讯问,他思路清晰、口齿清楚。据孙浩杰交代,被逮捕前,他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法人代表。
结依法审理查明,2015年3月11日17时25分许,被告人孙浩杰驾驶宝马X3越野车,行驶至闵行区吴中路虹许路路口时,因超越停车线被在该路口的交警茆盛泉纠正。之后,孙浩杰从直行车道径直行驶至左转弯到虹许路的待转区,茆盛泉再次上前指出其违反交通法规,孙浩杰不服从茆盛泉的现场指令,驾驶车辆强行加速左转,将茆盛泉拖拽倒地,茆盛泉因颅脑损伤被送医后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45分死亡。孙浩杰犯罪后自动投案,并供述自己的上述罪行。检方认为孙浩杰有自首情节。
对于起诉书的指控,孙浩杰提出起诉书内提到的“拖拽倒地”的行为描述与事实不符。而对起诉罪名,孙浩杰提出异议,他称:“不懂法律不知道,但我肯定没有故意伤害。”
目前,审理正在进行中。(记者 胡彦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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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5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