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行政诉讼案集中管辖试点 异地审民告官不再荆棘满路

26.01.2015  10:48

龙虎网讯 明明规划的是在自家酒楼南侧建停车场,转眼却变成一家地产公司的业务大楼。海门的侯兵将海门市住建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地产公司的建设规划许可证。23日,南通港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一个县区的“民告官”案件交由另一个县区法院来审理,在我省南通、宿迁等5市已成常态。试点一年多,这项旨在去除地方干扰的“民告官”审判机制改革,效果究竟如何?记者多日追踪异地审理,看一项机制创新怎样破解“民告官”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

民告官,打赢官司的多了

打了一场“民告官”官司,南通崇川区市民张霞至今深有感触。去年底,她买了两年多的期房快交付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为了验证房子问题出在哪,张霞向市建设局申请公开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却遭到拒绝。张霞不服,把建设局告到了法院。根据异地管辖的要求,崇川区的案件由港闸区法院审理。张霞对记者说:“当时有顾虑,怕告不赢,外面好多人都说官官相护嘛。”结果,港闸区法院不仅在7天内受理了此案,最终还判了建设局败诉。

短短一个多月,律师仲东华在宿城区法院打赢了两场“民告官”的官司。“这在以前不敢想,我做行政案件代理人9年了,以前大部分案子都立不下来,一年能打赢一起就不错了。”然而异地审理以来,他代理的案件均得到受理。

2013年下半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省法院决定在南通市开展行政案件“两区分离”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将南通市八个基层法院划分为3个司法管辖区,确定港闸区、海门市和如东县三个法院分别集中管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行政案件。随后这一试点扩展到宿迁、扬州、连云港、苏州4市。

试点一年多效果如何?省高院行政庭庭长朱建新提供了一组数据:去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超万件,增长过半,协调撤诉率从2011年的67.41%下降到28.04%;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翻番,达到去年的520件,败诉率从2012年的2.49%上升到6.13%。

少干预,行政机关“说不上话了

母亲住了64年的房屋,却被政府认定为产权归银行所有,沈连根五兄妹将启东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海门法院院长潘建担任审判长,而启东市市长黄卫锋与律师共同坐上被告席。

不能在自己的“地盘”应诉,黄卫锋“压力山大”,他先后十多次查阅案情,开庭前一晚将近8点,还和律师商讨案情,补充材料。黄卫锋觉得,这起案件给政府上了生动的一课。“行政机关在执法办事时一定要谨慎严格,稍有疏忽,不仅会坐上被告席,更会丢了政府的公信力。

一些地方也会抱怨,自家的事儿干嘛让别家的法院来审。”对于各地试点情况,朱建新十分关注。调研时不少地方党委、政府坦言感觉有些“做不了主”,“明目张胆地干预也就明显少了”。

试点的各市中,宿迁的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最为彻底,宿城区的行政案件提级交由宿迁中院受理,其他所有县区的行政案件则都由宿城区法院一家来判。去年10月底开始试点以来,宿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施华已审理了十多起案件,他发现,行政机关对待应诉这件事的态度有了明显改善,还会主动跟当事人沟通,往往判决还没下来,违法的行政行为已经纠正了。

没顾虑,法官更敢判了

说到改革前审理行政案件的感受,从事行政审判工作5年多的施华直言不讳,来自地方的种种干预,让行政案件一度成了“烫手山芋”。“比如打招呼不让受理,受理了一再要求延迟开庭,或者干脆把‘包袱’扔给法院,让法院做工作协调当事人撤诉。

记者了解到,协调一度成为一些法院审理“民告官”案件的潜规则。全省“民告官”案件的协调率最高曾达到67%,也就是说,近七成的案子最后以原告撤诉结束。改革后,过度协调的现象不见了。港闸法院行政庭庭长徐建云说:“现在法官就是集中精力判案子,该受理的受理,该判败诉的判败诉,司法公信力回来了,我们法官也有尊荣感。

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江苏法院作为优秀代表向全国介绍“江苏经验”。“关键是要配置好优质的司法资源,保证审判质效。”朱建新说,异地管辖的大量工作,其实是做在了集中之外。比如,法院根据试点地区案件的办理情况测算人员配备,再从已有的司法资源中遴选“精兵强将”。宿迁市为了保证案件审判质量,从两级法检机构当中遴选人员进行考试,再由人事部门统一发文调动,这样的“大动作”往年可谓少见。

虽然试点效果良好,但也有些人提出质疑:目前的异地审理还仅仅是跨县区,如何避免更高层级的地方干预?朱建新解释,从县区基层法院试点,也是考虑到基层法院受到行政干预的情况最为严重。作为试点工作,这项工作只能稳步推进,从推进中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今年无锡、镇江等地也将陆续开展试点。他对记者说:“集中管辖肯定是今后行政案件审理的发展方向。” 本报记者 顾 敏

来源: 新华日报   编辑: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