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院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检察部门,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规范长效开展

29.04.2015  18:31

      为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归口管理不顺、监督力量分散、机构人员及职能不固定等问题,4月22日,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灌云县院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检察科,专业履行诉讼类、非诉讼类行政案件监督职能。

    灌云县院将原民事行政检察科分设为民事检察科、行政检察科,由新设立的行政检察科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同时建立了工作流程,对行政诉讼监督结果等8种诉讼类行政案件和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等4种非诉讼类行政案件进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