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规范司法行为邀请“五大员”常态参与案件评查工作

19.10.2015  13:45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办案质量由内部监督向外部监督的转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近日,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出台《邀请“五大员”评查案件工作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行风监督员等“五大员”评查案件活动固定下来。 

    《办法》共十条,对“评查人员产生方法、评查内容、评查程序、评查方法、评查结果反馈”等五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五大员”评查案件工作能够常态化开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评查工作每年进行1次,评查范围为本院当年度办结的已生效判决的所有案件,评查人员依据统计报表随机抽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和已作犯罪记录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之外的案件。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和建议,《办法》明确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报院领导,并督促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跟踪落实,整改结果和建议落实情况在评查案件后的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评查人员反馈。为确保案件评查的质量,该院要求参与案件评查的“五大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功底,其中有司法实践经历的办案民警、在职法官、执业律师以及人大、政协、司法行政机关担任公职的人员可优先考虑,旨在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案件质量评查队伍。  (王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