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出台“红顶中介”脱帽进入倒计时

27.06.2016  22:04

      《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23日正式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工作,我省将分三批进行,首批61家今年底脱钩,2018年底将全部完成。

      截至去年底,全省经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约4800多家,其中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450家,市级约1500家,县(区)级约2850家。根据方案,脱钩主体是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同业公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具体脱钩工作包括:机构脱钩,规范行政管理和服务关系;职能脱钩,规范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脱钩,规范和明晰财产关系;人员管理脱钩,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脱钩,规范相应管理关系。通过“五脱钩”,切断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直接利益联系。

        “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逐步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说,脱钩后,将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实现财政直接拨款逐年递减;2018年起,取消财政直接拨款。同时,各级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脱钩后,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领导干部退(离)休后3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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