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江苏发文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13.11.2019  23:53

        新华网南京11月12日电(陈曦)当前,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小微企业、“三农”发展的主要瓶颈。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许多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面临着贷款成本高、风险大,难以通过市场途径获得融资或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才能获得融资等问题。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推动融资担保行业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聚焦主业、支小支农,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今天上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举办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2021年底前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市、县(市)全覆盖

        《若干措施》提出,江苏省将构建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龙头、各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融资担保体系。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查斌仪介绍,为充分兼顾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性与市场性,《若干措施》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国有融资担保就区分开来,要求通过省、市、县(市)新设、指定或重组等方式,至少明确1家政府出资为主,以支小支农等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据了解,国办6号文件要求各地要在三年内实现政府融资担保业务市级全覆盖,考虑到江苏省作为经济强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需求旺盛的实际,《若干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2021年底前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市)全覆盖的要求。

        《若干措施》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业务占比和担保费率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其中设区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有条件的力争达到10亿元;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

        推动建立四方风险分担机制

        融资担保机构最为关注的即风险分担机制。对此,《若干措施》提出,一方面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每年不低于3亿元,并实行动态补偿;另一方面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行业金融机构、省级政府性再担保机构(含省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按比例分担风险,其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20%,省级政府性再担保机构(含省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的比例、不高于30%。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扶持力度,通过保费补贴与风险补偿相结合,引导行业进一步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一方面,提高保费补贴标准。《若干措施》将国办6号文件“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补贴条件,放宽至“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且担保费率不高于1.5%”;将省财政“按不高于担保业务季均责任余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的原有标准,提高至“按其担保金额给予不超过年化1%的担保费补贴”。此外,补贴突出普惠性质。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无论是政府性、国有还是民营担保机构,只要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且担保费率符合要求,即可享受补贴。同时,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每年不低于3亿元,并实行动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