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首批“蜗牛奖”获奖名单公布 12个部门单位被曝光
新华报业网讯 “泰州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未按期落实“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扶持项目资金;靖江市新桥镇政府法制科,对某企业反映的涉企乱收费问题不认真处理,导致重复投诉;泰兴市人社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多件群众医药费报销事项……”13日上午,泰州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首批“蜗牛奖”获奖名单,12个部门单位被公开曝光。
“这其中,既有市级机关,也有基层站所;既有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门,也有外界看来高枕无忧的‘清水衙门’。”泰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张国梁说。作为治理“不作为”“慢作为”的一个杀手锏,泰州希望通过设立“蜗牛奖”这一负向激励措施,倒逼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快推进快到位。同时,也恳请媒体朋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一起来帮助寻找“蜗牛”,一起来帮助监督整改情况。
今年1月,泰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在市委全会上公开宣布设立“蜗牛奖”,主要针对推进重点项目不得力、履行行政职能不到位、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不及时的责任人。他说,“在作风效能建设上,要求千遍、教育千遍,都不如问责一次。”这个“蜗牛奖”并非一年一评,而是对照“任务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向哪个环节颁奖,不仅名额不受限、类别不受限,而且级别不受限、区域不受限。
“蜗牛奖”评选认定如何做到过程公开、结果服众?泰州市效能办副主任王钟说,市里坚持开门评“蜗牛”,通过开通举报热线和网络投诉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引导群众和媒体积极参与,并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受理群众投诉、研判网络舆情、开展工作督查等方式,收集梳理出一批“蜗牛奖”问题线索,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4月6日,该专门市召开2016年首批“蜗牛奖”认定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前期排查出的“蜗牛奖”待认定对象及事项进行“开门评议”,12个事项、13个部门单位中,有11个事项、12个部门单位被认定为“蜗牛奖”。根据认定办法,该市效能办参加认定会议的代表除市级机关效能建设相关部门负责人外,还包括“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基层群众代表、企业家代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基层群众代表、企业家代表占评定人员总数的近三分之二。
张国梁说,获得“蜗牛奖”,将关乎“面子”“票子”与“位子”,除通过新闻媒体点名道姓予以曝光外,还将在年终对“蜗牛奖”获得者所在处室、单位予以绩效扣分,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对领到“蜗牛奖”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回访跟踪、督促整改,凡整改不力、变化不大,将下决心予以组织调整。
自“蜗牛奖”设立以来,泰州各地各部门纷纷出台提效增速的“硬着子”,不少干部表示要争做快牛、不做蜗牛。该市住建局开展了“拒做蜗牛、争做黄牛”行动,工商局实施了以“拒当蜗牛争先进、营造环境创一流”为主题的作风整训活动,泰兴市制定了整治“蜗牛”相关行动方案,凤城河景区管委会在内部绩效考核项目中专门设立“小蜗牛奖”,市政务服务中心则将审批服务“蜗牛”行为列入窗口单位及分中心考核考评内容,各个服务窗口都在主动排查积压的未办结事项。
“蜗牛奖”的负向激励不仅换来了干部“较真”,更赢得了群众“叫好”。在前期排查过程中,泰州市民积极通过网络等渠道,提供了大量“蜗牛奖”线索。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事也容易办了,群众真切感受到了“蜗牛奖”给机关作风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
泰州市第一批“蜗牛奖”认定结果:
1、被认定对象:泰州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认定事由:“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扶持项目资金未按期落实。
2、被认定对象:泰州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处。认定事由:未按承诺、未按期办理某企业人防建设费的缴费凭证事宜。
3、被认定对象:中国电信泰州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认定事由:对海陵区某社区政务网故障维修不及时。
4、被认定对象:靖江市新桥镇政府法制科。认定事由:对某企业反映的涉企乱收费问题不认真处理,导致重复投诉。
5、被认定对象:中国联通靖江分公司运维部。认定事由:对多件群众投诉事项不办理和未按期办结。
6、被认定对象:泰兴市人社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认定事由: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多件群众医药费报销事项。
7、被认定对象:兴化市住建局房管处抵押科。认定事由:办理企业融资担保抵押业务履职不到位。
8、被认定对象: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城管办、凌窦社区。认定事由:违章建筑久拖不拆,影响市中医院迁建工程进度。
9、被认定对象:姜堰区梁徐镇供水服务站。认定事由:违规收费、不及时解决企业用水需求。
10、被认定对象:姜堰区交通局运输管理处。认定事由:海姜大道公交站台长时间维修不到位。
11、被认定对象: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项目管理科。认定事由:对群众反映济川西路未安装路灯问题处理迟缓。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赵晓勇 顾介铸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