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绍敏在市检察院调研

10.12.2014  20:57

  蓝绍敏在市检察院调研时要求

   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中国江苏网12月10日讯 12月9日下午,泰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在市检察院调研时强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重大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泰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爱平参加调研。

  蓝绍敏先后观看了市检察院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演示和重大案件信息发布、生效法律文书公开演示,并实地考察了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侦查指挥中心、刑事办案工作区。在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演示现场,蓝绍敏通过视频系统向正在办理案件的检察干警表示亲切慰问,对市检察院构建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不断提高办案效率的做法表示赞许。他希望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推进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调研期间,蓝绍敏认真听取了市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市检察院争先意识强、大局意识强、群众意识强。他指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一项长期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学习活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在学习贯彻上走在全市前列。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深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逻辑联系的理解,做到融会贯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蓝绍敏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部门,要找准检察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为泰州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着眼于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理工作,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现象。要确保办案质量,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蓝绍敏强调,要充分认识深化司法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检察改革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努力与全面深化改革同步合拍。要加强对检察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努力形成最大公约数。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工作,对正在探索和试点的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抓好改革试点推进落实工作;对涉及体制性的改革,要在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相关的基础性工作,为体制性改革试点提供决策参考。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全过程,使广大干警理解改革、拥护改革、参与改革,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蓝绍敏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五个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大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着力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加强司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法律职业准入、统一招录、逐级遴选等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始终保持泰州检察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蓝绍敏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全市检察机关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实施国家法律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积极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