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办案谁负责 南京落实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切事业的核心都是人。
2016年,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将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深化推进司法改革为契机,加强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业务素能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业务精湛的检察队伍。
遴选入额检察官507人
12月9日,市检察院举行入额检察官宣誓活动。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健带领全体员额检察官面向国旗集体宣誓。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范群向入额检察官代表颁发检察官证书。
“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起,两级院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9月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连同去年2个试点院首批遴选的127人,全市入额检察官共507人,占全市政法专项编制的32.86%;10月全市两级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三类人员分类基本到位。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四项任务之一,也是改革的“牛鼻子”,面广量大、影响深刻,目的在于推行“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今年11月1日起,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启动以检察官责、权、利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检察官员额制”破冰而行,按照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精简检察官人数,按不高于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的比例确定全市检察官员额。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晓非介绍,改革后,办案主体、分案方法、审批方式都变了。过去刑检部门的办案主体主要是助检员、检察员,现在是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两种组织形式;过去是处长分案,现在是系统依据标准自动分案;过去公诉案件实行的是承办人、处长、分管检察长的三级审批制,现在公诉检察官经检察长授权,可以直接行使12项权利。
伴随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行政色彩明显淡化,检察官核心作用明显突出。“新的办案组织模式把案件决定权授予检察官,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席晨说,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的法定期限一般是7日,过去承办人至少要预留2到3天向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汇报。现在,逮捕决定权授予检察官,节约内部流转时间,办案效率提高了。
玄武区检察院作为第一批改革试点院,今年1月1日至10月25日,在案件受理量和起诉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案件平均办理时间比去年减少8.98天。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明确要求,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院领导入额后,必须和其他检察官一样直接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切实在司法办案工作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为全面减少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作为全省检察机构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在11家基层院全面进行大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2015年,试点单位玄武区院将原有的16个科室整合为7部一局(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检察事务保障部、政治部、纪检监察部)。目前,运转良好。
素能培养彰显战斗力
11月18日,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传来捷讯,玄武区院周颖从全国101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获得“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这是继10月高淳区院陈秋菊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后的又一次全国性荣誉。
两级院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和人才培养,在2015年年底全省检察人才评(复)审中,我市评选的专家和各类人才数名列全省第一。注重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与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团委共同组织“综合业务技能”、“控申业务技能”等竞赛活动。选拔参加全省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案管、职务犯罪预防等业务竞赛,共有10人次获得省级业务标兵称号,3人次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在公诉和侦监竞赛中,南京市分别获得团体第一名。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浦口区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余红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和江省优秀共产党员,并参加了全省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活动。
作风建设筑牢思想防线
坚守纪律和法律的底线,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做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市院与各区院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递、层层落实。以省院巡视为契机,深刻查摆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院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全面整改机关纪律作风,引导全体干警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