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贯彻落实新环保法 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6.03.2015  18:12

  新《环保法》的实施为环保执法提供了新的利器。今年以来,常州市武进区环保局认真贯彻新《环保法》,动真格,出重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环保守法意识。在区“一报两台”、网站开设专栏,通过在线访谈、政风热线专题节目,举办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知识竞赛,广泛宣传新《环保法》,提升了公众和企业的环境法制意识。区环保局还组建宣讲团,深入各镇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环保负责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宣传培训,共培训22期,培训人数达4000余人次。编印2万本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发送到全区重点企业,并与企业签订告知书,要求企业落实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努力提高环保守法的自觉性。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一是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抽调局行政、事业单位的重点力量,抽调有丰富办案能力的同志充实到基层一线从事执法工作;每个班子成员和2个科室联系1个监察中队,负责指导、协调中队的环保工作,为基层环保执法监管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强化培训与考试。定期举办环保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全系统干部举行法律法规考试,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大力开展环境执法竞赛活动。执法竞赛以监察中队为单位,组成5支参赛队伍。竞赛分行政处罚案件数等6个基础项目、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等4个加分项目以及作出行政命令、行政处罚有违反法定程序、主要违法事实认定错误等3个“一票否决”项目。竞赛采取打分方式对各参赛队伍进行评分,每月进行通报,每季度开展督查点评,年终进行总评,各参赛队伍竞赛结果作为参赛成员各类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完善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修改和完善《武进区环保局环境行政执法流程》。结合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根据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和完善了《武进区环保局环境行政执法流程》,细化内部分工,明确工作时限,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全面修订《武进区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操作办法》。根据新《环保法》和3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修订了《武进区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操作办法》,切实加大了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明确规定两年内再次或多次连续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发生在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以及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群众集访等严重后果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审重大案件的查处,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提高法律威慑力。一是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3—11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等七个方面,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二是开展环保执法百日行动。3—6月,采取 “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制度等执行情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巩固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60家,其中责令限制生产2家,查封8家,按日连续处罚1家,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