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三化”举措推进落实公调对接“律师进所服务”制度
01.03.2016 08:4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确保公调对接“律师进所服务”制度有效实施,苏州市司法局积极采取措施,从三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是调解人员专业化。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把好调解质量关,做到事实清楚,调解合法、公正, 进驻公调室负责调处各类民事纠纷的均为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及实践工作经验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是调解制度标准化。对调解过程中调解的申请、权利义务的告知、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的签订和资料归档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考核;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尊重当事人诉权的原则,按照人民调解法律法规规定程序,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在调解结束后增加司法确认环节,确保调解有效性。
三是机制运作规范化。建立专门的质量跟踪、绩效评估、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对参与公调对接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表现、调解质量等进行定期考核。同时与公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组织会商研判,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与做法,提升“律师进所服务制度”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1.03.2016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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