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省市县水利局长会议精神系列报道(九)
1月26日,宿迁市水务局召开专题会议,郑干先局长传达了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精神,并带领大家学习了李亚平厅长的重要讲话。郑干先要求全市水利系统要以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迅速落实要求,精心部署2015年各项工作。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过去的一年,全市水务系统紧紧抓住水利改革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期,围绕加快推进水务现代化建设主题,以“到位投资有增长、项目库里有储备、建设速度有提升、管理水平有提高、体制机制有活力、行业建设有形象、各项工作争进位”为总要求,以“百项重点工程”为总抓手,全力建设安全、民生、资源、环境“四大水务”,亮点纷呈,令人振奋,为宿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2015年全市计划完成水务建设投资43.75亿元,实施水生态建设、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安全饮水、区域治理、灌区节水、河道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等9大类重点工程。
一是全力深化水务改革发展。 对照改革课题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改革项目。继续深化已完成任务的改革课题,加强后续完善工作,维护改革成效;加大正在进行的改革课题推进力度,及时做好改革经验的收集整理,固化改革成果;加强尚未列入改革计划并具有改革条件或改革要求的课题相关研究,寻找突破口,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抓好水务行政审批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新的水行政审批制度,力求服务流程更优、审批环节更少。扎实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形成具有推广性的改革成果。积极开展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河湖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水利投融资创新等课题研究,力求改革取得新突破。
二是切实推进水务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强化水法律法规执行力,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加快我市水务行业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出台,为水执法、水管理提供具体的依据和坚强的保障。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水务综合执法的意见,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机制,切实增强水务综合执法力量。加强水利行业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三是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加强河湖生态修复,推进节水载体创建,不断提高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和用水总量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维护节水型城市成果,修编《宿迁市节约用水规划》,全面推进计划用水和超标计划用水收费工作。严格执行节水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制度,加强雨水收集利用工程建设。加大地下水封井力度,加大节水载体建设力度。加强水环境整治,围绕“路通、岸绿、截污、水清”的目标,把马陵河打造成生态河、景观带、南北大通道。推进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全力推动参与实施骆马湖生态修复、中运河水源地建设、中心城区水系连通、洪泽湖湿地保护等示范项目,逐步把宿迁打造成“沂淮共济、河湖清秀、生态宿迁、美丽家园”。
四是切实重视防汛防旱工作。 强化责任制落实,全面落实各类防汛防旱责任制和供水安全保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每座工程,落实到每处危险点,落实到每个关键环节,落实到每片薄弱地区。认真开展排查,扎实做好汛前检查工程,制定详细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责任、要求、措施,确保检查实效。排查出的问题要一一落实应对措施,限期完成,确保安全。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汛前,完成市级防汛防旱指挥决策系统三期工作,完成防汛防旱相关预案和宿迁市供水应急预案等预案修订工作,足额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加强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和各县(区)应急队伍在汛前要组织集中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密切关注水情、雨情,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五是加快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 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引领,加快全市治涝、区域治理、城市节水、水土保持、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农村饮水安全等规划和前期工作,以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导,科学设置规划目标,合理确定发展布局,按时完成编制任务,科学绘就“十三五”水务发展蓝图。同时,紧紧盯住国家水利投资方向,超前谋划前期工作,储备一批水利项目,为争取上级经费投入打下坚实基础。涉及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建设、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配套工程、黄墩湖滞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的相关县(区)要加快相关前期文件编报工作,争取项目早日立项。
六是着力提高水管理水平。 水利工程管理是工程效益长效发挥的重要保证,河湖水域管理是水生态文明、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牢固树立“建管并重”意识,切实抓好水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水管理水平。狠抓“河长制”落实,积极探索河湖长效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河湖巡查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把河湖管理落到实处。严格水域占用管理,落实省政府第87号令《江苏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等效补偿制度,加强水域管理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侵占行为。严厉打击河湖非法采砂、非法圈圩,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态。规范工程运行管理,推进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小型水库省级示范库、水利风景区等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应急除险等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效益长效发挥。(供稿:宿迁市水务局 李磊 王燕妮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